研究管制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04:31 270 人看过

管制的主要特点是不拘留罪犯,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服刑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拘留在监狱、拘留所等执行场所,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离开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沟通。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必须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限制。限制犯罪自由主要体现在限制犯罪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搬迁等方面。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管制物品有哪些

管制器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我国1983年颁布的一个叫做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指出,生产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领取《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经销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申请领取《特种刀具购买证》,并凭证购买。

国家规定的管制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弩、冷兵器,使用火药为能源的射钉器、射网器、发令器、开门器以及电击器、催泪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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