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行政处罚由哪里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31:18 67 人看过

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要想发展进步的突飞猛进,就要从法制做起,从我们自身做起,在我国的行政机关中制定了行政处罚法,在处罚法中必须要由法律和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法定的范围内所实施,那么,究竟行政处罚由哪里实施?

究竟行政处罚由哪里实施?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出狱后究竟去哪里
    1.判处缓刑后去社区矫正机构报到。2.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这里所说的特定的考察机构就是指社区矫正机构。缓刑后到司法局要怎么把档案交到司法局处理判缓刑后要将材料和复印件送至司法局备案,然后按时报道,直到刑满结束。缓刑后需要注意的是:1、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一样,一个月一次。2、如果有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随身携带。3、不能离开所在的城市或县城,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该办理休假手续,司法厅只能审批7天,超过7天应由市、县司法局审批。4、如果再次犯案会被撤销缓刑,被关进监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
    2023-07-08
    356人看过
  • 实施嫖娼行为究竟法律后果如何?
    一、实施嫖娼行为究竟法律后果如何?1、嫖娼属于违法情形,但一般不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嫖娼为犯罪,所以嫖娼就不构成犯罪。虽然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遭受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二、对嫖娼人员的处罚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
    2023-06-17
    267人看过
  • 探究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细节
    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造成重大事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哪些方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第一,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第三,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于政府行政的要求: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的,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政府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
    2023-07-15
    52人看过
  • 如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023-08-05
    31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实施者及处罚内容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怎么规定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处罚主体】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第十五条【委托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环境违法案件中,情节轻微,
    2023-07-03
    351人看过
  • 派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措施
    派出所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可以代为执行,应当向被执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会在网上登记处罚记录,全国联网的公安机关都可以查询的到。可以去派出所查别人的信息吗不可以在公安局随意查别人信息。因为即使是公安机关人员也不能随意查询个人信息。因办案和工作需要查询个人信息,也需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保护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的,将受到行政处分,或者承担侵犯责任。每个公民都有隐私权,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所以不会随便为别人查询他人资料的,公民身份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自己可以去派出所查询身份信息,但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查询自己的信息。如果是查询他人的身份信息的,公安机关根据规定,可以拒绝查询要求。如果是要查询自己的身份信息,可以直接持自己的身份证
    2023-07-03
    2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拘留的实施
    我国新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拘留的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
    2023-08-12
    360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就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的实施标准,法律、法规或规章都有规定,而行政机关则需要依照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就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的实施标准,法律、法规或规章都有规定,而行政机关则需要依照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程序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行 政 处 罚 的 实 施 程 序 是 怎 样 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
    2023-09-15
    194人看过
  • 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内容(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行政处罚赔偿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2-27
    355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是针对于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一般违法,所以范围上并不适用所有一般违法。一、员工违纪公司有权罚款吗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话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并没有赋予法定上的罚款权利,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特别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二、行政许可必须举行听证吗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都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听证只适用法律应该听证的事项。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三、消防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
    2023-06-20
    368人看过
  • 被实施行政处罚能保释吗
    行政处罚不能保释,保释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对行政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
    2023-06-23
    366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
    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简易程序。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二、普通程序。除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
    2023-07-29
    51人看过
  • 教育行政处罚的实施机构
    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教育行政处罚能力罚的种类有哪些?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1、针对法人的包括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销办学许可证、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2、针对自然人的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
    2023-07-03
    45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2.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环境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就应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而不能逃避行政处罚;所受处罚的轻重应与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它也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时,才能给予处罚,否则就不能给予处罚;所给予的处罚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而不能畸重畸轻。3.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亲自承担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能由他人代为承担。它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能追究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罚及他人。4.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5.法律救济原则法律救济原则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在对环境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
    2023-03-02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究竟该如何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 行政处罚究竟有什么种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是必须要由国家所规定的机关来进行处理,不仅要有管理的职能而且在处罚时也只能在自己的职权之内进行实施此行为,对于行政处罚一般轻者就公给予警告或者是罚款,而对于比较严重的就会直接
    • 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是否行政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若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一把是不可以再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
    • 行政处罚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一种行为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08
      其主体限于3类: (一)特定的行政机关。即只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授予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处罚。 (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是对特定对象所作的制裁行为。特定对象是指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是一种剥夺或限制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究竟是以什么为目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07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