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
2、公证处应当指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公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公证员。
3、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地记录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收集、提取有关证据;应当根据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勘测、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4、对房屋进行勘测的,应当制作勘测记录,记明勘测时间、地点、测验人、记录人、被保全房屋的产权人、坐落、四至、房屋性质、结构、层次、面积、新旧程度、层面及地面质地、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能够用图示标明的房屋长度、宽度应当图示;记录应当由勘测人、公证员签名或者盖章;拆迁活动当事人在场的,应请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该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对房屋拍照和摄像的,应当全面反映、记录房屋的全貌。房屋结构、门窗、厨房以及附属设施等,要有单独的图片显示。
6、公证机关对保全事项认为需要勘测的,应当聘请专业技术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中有该项能力的人员进行勘测。专业技术部门及其勘测人应当提出书面勘测结论,在勘测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其他部门勘测人勘测的,应由勘测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勘测人身份。
7、公证员对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活动结束后,应出具公证书。公证词应当记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及时间,公证员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及证据情况的内容,采取保全的时间、地点、方法,保全证据所制作的笔录、拍摄的照片、录像带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地点。
医疗证据保全中的问题
时间:2010-04-16来源:未知作者:刘维娜点击:次
1.由于缺乏病历保全的具体操作方法,法规规定病历封存是医患双方自己进行,因而各医疗机构完全凭着各自的理解进行操作,方法各异,极不规范,导致病历保全无效或者发生争议的事件时有发生,也给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的调解工作带来被动。
2.病历保全仅仅是医患双方参与,没有第三方见证,而发生医疗事故争端的医患双方多数已失去信任感,由这样的双方保全证据本身也缺乏可信度。
3.缺乏对病历保全过程及封存后病历的真实性的监督,只要任何一方反悔或否认都可能引发对封存病历的争议,而且医疗机构、鉴定机构、人民法院、患者要证实病历的真实性都非常困难,举证成本极高。
4.病历封存的具体时间,是患者住院期间,还是患者出院、治疗终结之后,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有的医疗事故发生在患者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并不完整,如抢救记录还来不及补记,且如果病人还在住院治疗,可能影响病人的治疗,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还会产生新的病历资料。
5.病历保管由医疗机构承担,加大医疗机构的责任,并会引发一系列矛盾。如医疗机构有意隐瞒封存的病历,宣称其丢失且否认曾经保管过病历;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对保存的病历做了手脚,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等。
6.具体的封存期限没有规定,使病历保管方额外承担无限期责任。
7.除了医患双方之外,作为医疗事故处理的第三方,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医疗事故鉴定人员、法官、律师等是否有权启封病历,如何调阅封存的病历,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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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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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证据保全怎么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02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 2、公证处应当指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公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公证员。 3、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地记录被拆迁房屋的状况;收集、提取有关证据;应当根据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勘测、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4、对房屋进行勘测的,应当制作勘测记录,记明勘测时间、地点、测验人、记录人、被保全房屋的产权人、坐落、四至、房屋性质、结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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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怎么证据保全?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9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办理: 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并记录内容。 2、公证处应当指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公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公证员。 3、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地记录被拆迁房屋的状况。 收集、提取有关证据;应当根据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勘测、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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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应如何办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5公证机关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方式;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申请人可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书面材料。 2、公证处应当指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公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公证员。 3、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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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可以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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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需要些什么证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1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有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