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人马”管理楼盘,未办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手续,未与业主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等等。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时应注意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除应办理有关企业登记外,还应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收费资质,并领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并产生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限期物业管理企业补办相关证书,并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证书补办前的物业费用只按合理成本收取。
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
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服务相适宜的原则,收取标准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就物业管理达成协议,表明当事人对物业管理的事项未约定,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也未约定,因而当事人之间服务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了管理,并因此而受到损失,可参照民法典中的无因管理原则处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酌情给予其因提供服务而受损的、相当于损失数额的经济补偿。
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由业主委员会责成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现行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责成相关业主支付其应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如果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业主可要求物业提供物价审核的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认定乱涨、滥收,业主有权拒付。此外,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
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等。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属于违约行为,应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将物业共用部位自营或出租他人经营或安装广告牌的,应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给业主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理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设置经营性设施,应当征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一部分应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另一部分应纳入维修基金。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的,因其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故对其发包行为应认定无效,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这些矛盾的产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入住之前与业主签订好合同,在合同的要求下双方一般都会遵守,若是一方违约则需要合理赔偿,合同不仅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也可以在一方违约以后维护其他一方的利益,因此签订合同才是最好预防矛盾的办法。
一、业主如何解除前期物业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
物业纠纷涉及法律有哪些,物业管理纠纷的特点
281人看过
-
出现邻里纠纷能找物业吗?
414人看过
-
物业费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物业费纠纷案的几种情况
263人看过
-
常见的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物业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292人看过
-
物业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纠纷
492人看过
-
出现邻里纠纷能找物业吗,物业费纠纷什么案由应该?
125人看过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
可能会出现什么纠纷型,常见的有哪些纠纷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房屋租赁可能会出现什么纠纷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
-
物业公司物业纠纷上诉状的例文是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7行政起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5)事实与理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6)此致、落款、时间:此致诉请法院、落款是具状人,时间填写当天日期即可。
-
物业服务纠纷有哪些,物业纠纷解决方法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5房地产服务纠纷是住宅区业主和房地产服务公司关于相关住宅区服务的约定。一是房地产公司加强与业主的交流,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标准化服务,生产企业常说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进一步规范服务,提高员工的素质,为业主提供标准化服务。二是严格把房屋交接到门口,防止房屋质量问题引起房地产费用危险。与开发人员签订合同,具体约定修理内容、修理费用等事项。三是遵守诚信,保证暖气符合标准是否符合暖气质量,政府提出了很
-
物业和业主应对业主的物业纠纷有哪些方法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51、前期物业和业主产生的纠纷处理方法有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 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
物业出现纠纷怎么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协商解决 一般第三人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后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