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无效包括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8:20:47 147 人看过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种类、股东人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设立方式以及设立程序等均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无效主要是因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设立无效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设立主体存在瑕疵。

即发起人或者股东主体资格欠缺或意思表示有缺陷,其中包括:发起人或股东中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某发起人或者股东因为欺诈、胁迫而作出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发起人或者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作出设立的意思表示。

2、设立行为本身有瑕疵。

即设立公司时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或者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主要表现为:

①发起人没有认足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或者募集设立所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

②公司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3、其他原因。

除上述两方面原因外,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公司设立无效。例如,公司创立大会本已决议不设立公司。

一、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单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发起设立公司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一、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的发起人协议,又称设立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旨在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经营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册资本、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组织管理、盈余分配和风险分担原则等。二、订立公司章程的内容应包括:(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姓名和住所;(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机构及其生成方式、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章程才能生效,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才能继续进行。第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公司名称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和文字:
    2023-08-18
    413人看过
  • 常见的无效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1)要求当事人从事犯罪的行政行为,即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要求当事人从事某种已经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注意这里要求当事人从事的行为必须是足以构成犯罪的,如果它要求当事人从事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尚未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严重程度,则一般认为,这只是一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即该行为的做出没有任何事实基础,或者根本不以任何事实作为其根据,或者是其作为根据的事实纯粹出于主观臆想,则该行为也构成无效。如果该行为的做出是有事实根据的,只不过事实根据存在错误而已,则仍不构成无效,也只是一种可撤销的行政行为。(3)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即该行为的做出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有效依据,则该行为也构成无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
    2023-06-13
    340人看过
  • 公司不认定工伤情况说明包括哪些情形?
    公司不认定工伤情况说明包括故意导致的一些行为,或者说是犯罪行为以及醉酒或者是吸毒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
    2023-06-20
    44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法律合同的无效包括哪些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个人与公司签的工程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个人与公司签的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具体内容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2、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如承包商要求按照合同协议支付项目价格,应予以支持;3、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只能折价赔偿;折价补偿的标准和份额的核心是根据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二、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办分包合同和总包合同约定不一致怎么办?我们先
    2023-04-12
    248人看过
  • 设立公司的股东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设立公司的股东公告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法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名以下股东设立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的实际经营中,公司股东的变更经常发生第二,公司股东的变更是否需要公告;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公务信息公示系统——移动电话工商局(p>)和工商总局有关规定,变更公示要求,第一步是填写联络员申报表(),输入基本信息、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网上公示。打印(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名、盖章),并报送工商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登录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用
    2023-05-07
    222人看过
  • 公司产生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包括哪些
    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的程序是: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准备工作。策划方案:对整个方案进行设计,如股东、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确定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签定发起人协议:出资物及数量:各股东的出资物形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折合股数及
    2023-07-21
    137人看过
  • 撤资情况包括哪些
    1、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的撤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公司验资登记后,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通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以贷款或借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出资,经验资登记后归还原主,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取出资3.公司一经登记注册,经验资登记后,返还原权利人公司将转让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权等,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第二,退股的民事责任是什么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出资人将出资额及其利息返还公司。公
    2023-05-07
    214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称》、《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指定(委托)书》;(四)总公司拨款证明;(五)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六)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七)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八)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一、分公司设立的注意事项(一)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三)须向分公司所在地县级工商局(含同级分局)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1、登记事项: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共计4项。分公司名称应冠以其总公司名称,缀以“分公司”字样,并标明该分公司所在地的
    2023-03-02
    155人看过
  • 公司设备无偿转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设备无偿转让合同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第五条交接验收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
    2023-06-29
    111人看过
  • 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情形包括哪几种
    一、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情形包括哪几种虽然确认股东会决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个难题,但从新《公司法》颁布后最高院公报案例及各地方法院的部分判决来看,目前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最高院网站所载“南京安盛财务顾问公司诉祝鹃股东会决议罚款纠纷案”中,安盛公司因股东祝鹃在其任职期间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召开股东会并依据章程的规定作出对祝鹃处以50000元罚款的股东会决议。法院判决书认为: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的规定,系公司全体股东所预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应合法有效。但公司章程在赋予股东会对股东处以罚款职权时,应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股东会在没有明确标准、幅度的情况下处罚股东,属法定依据不足,
    2023-06-19
    314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时间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民法典》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但是,合同种类繁多,生效时间不能统一确定下来。要分不同的合同而论。具体如下:一、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体地讲: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全部或者主要义务的,可以视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的,当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附条件和期限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生效约定附条件或者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的合同,包括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类。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2023-06-17
    117人看过
  • 无效仲裁裁决情况包括什么
    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一、仲裁无效怎么处理1,仲裁无效需要当
    2023-03-16
    143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包括哪些
    公司设立时的债权人保护具有下列相关制度:1、公司设立的同时,对公司资本的数额限制、认购缴纳股份、严格准则制度;2、对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制度;3、发起人责任制度;4、其他制度。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4、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二、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没有,股东认缴时间是自行协商确定的,现在不
    2023-06-28
    231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风险包含哪些
    设立分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合同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署风险,二是合同履约控制的风险。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分公司的运作一般相对独立,而且拥有更高的权限,掌握更多的资源,总部主要关注分公司的经营业绩,忽视对于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容易产生分公司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常见风险有:管理人员泄露、出售所持有的公司客户信息或公司经营秘密,获取不正当利益;管理人员自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分公司或总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给总公司造成损失;侵吞分公司财产和资金。3、抵押担保风险,虽然在法律上来说,一旦在抵押担保上出现风险,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资产,也就是说所有的责任最终都需要总部来承担。4、法律风险。《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2023-04-1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9
      股东出资,也是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是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出资。 1、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目前,我国公司法货币出资没有金额限制,1元钱也可以设立公司。 2、非货币出资主要包括实物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权出资。非货币出资需要经过法定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无权利瑕疵,在缴资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过户)。
    • 设立一人公司机构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5
      一人公司的设立条件和其他公司一致,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 想成立公司却被判为设立无效,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4
      公司设立无效主要是因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具体地说,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违反主体资格的要求。主要有: (1)公司发起人或股东中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所实施的设立公司的行为无效。 (2)发起人或股东所实施的设立公司的行为,并非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相对人已知或可知其真意的。 2、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可使公司设立无效。主
    • 异地设立分公司利弊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比如,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例如,国税发(1997)198号文规定,股份制企业,股东个人所获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不征个人所
    • 设立公司时股东出资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出资,也是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是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出资。 1、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目前,我国公司法货币出资没有金额限制,1元钱也可以设立公司。 2、非货币出资主要包括实物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权出资。非货币出资需要经过法定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无权利瑕疵,在缴资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