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南宁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到自治区外住院治疗的。
办理材料: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审批表
附件: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到上述指定医院之一的医保科(办)领取转统筹地区外住院审批表(附件);
(二)指定医院相关科室经治医生填写转诊理由,科主任签字同意;
(三)指定医院医保科(办)填写意见并盖章,院领导签字同意;
(四)参保人员将审批表交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待遇科审批,社保局领导签字同意。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0771-5846935
办理地点: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双拥路6号)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宁市河堤路7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桃源路6号)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淡村路13号)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
南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出办理指南
87人看过
-
异地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的条件流程指南
266人看过
-
南昌异地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申办材料
397人看过
-
南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269人看过
-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
411人看过
-
南昌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指南
356人看过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外住院?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经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转外住院。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后,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和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转治医院仅限外
-
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答: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
外地参保人员怎么办理本地社保转移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30如果是在一个地市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直接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即可。只有社保关系跨市或者跨省的时候,才需要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和市外转诊人员报销时间和资料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和市外转诊人员报销时间和资料参保人员因急救抢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安置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在转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结算的费用,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
-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什么,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