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统筹外地区住院转诊办理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13:17 54 人看过

办理条件:

南宁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到自治区外住院治疗的。

办理材料:

《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审批表

附件: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到上述指定医院之一的医保科(办)领取转统筹地区外住院审批表(附件);

(二)指定医院相关科室经治医生填写转诊理由,科主任签字同意;

(三)指定医院医保科(办)填写意见并盖章,院领导签字同意;

(四)参保人员将审批表交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待遇科审批,社保局领导签字同意。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0771-5846935

办理地点: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双拥路6号)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宁市河堤路7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桃源路6号)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七星路89号)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淡村路13号)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省直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审核
    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44号);《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合肥市政府令113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44号);《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合肥市政府令113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改[2001]1号)申报条件:已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材料目录:1)医疗保险证;2)在审核同意转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3)出院小结、门诊病历;4)经审核同意的转院(诊)申请表;5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南宁怎样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原南宁市参保职工,调往统筹地区外单位就业的,应先到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有关医疗保险信息并生成《参保缴费凭证》,而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并发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信息表》,同时终止参保人在南宁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参保人从统筹地区外调入南宁市参保单位就业,并随新就业的单位在南宁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该参保人应先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有关医疗保险信息并生成《参保缴费凭证》,而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南宁
    2023-05-01
    254人看过
  • 工伤保险转诊转院指南(市内转市外)
    (一)政策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6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二)办理条件:已纳入徐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三)所需材料:1、《徐州市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四)办事程序:1、受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随时受理单位报送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受理后由报送人填写《报送登记表。如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当场退回并告知需补齐内容。受理当日即将基础信息录入系统。2、初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生育科在受理次日进行初审。
    2023-05-29
    302人看过
  • 苏州个人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办理指南
    办事指南:条件1.跨统筹区域流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符合转入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跨统筹区域流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符合转入地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经县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与调入或引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户籍在转入地,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流程1.个人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之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及参保条件的开具“转移接收函”,参保人员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并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其中: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
    2023-05-10
    271人看过
  • 宁波转外地就医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参保人员因疾病诊断不明或治疗困难需要转外地就医申请材料1.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详见《特殊病种治疗及出具转院证明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殊病种治疗由专科医师)填写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专用印章的《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转院证明;2.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病历本(或医保证历本)。附件下载:办理流程1.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结果;(4)办结后,将《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介绍信与《宁波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地就医医疗费报销须知反馈给申请人,《转院证明留存。2.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1)申请人在医保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4)办结后,将《
    2023-05-10
    329人看过
  •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指南
    1、定点医疗机构报送各类医疗资料2、结算组签收整理、分类:(1)、预付制医疗机构费用录入电脑记账1)按月向预付制医疗机构拨付年预付款的月定额决算2)科室领导审批3)送单到基金科转账(2)、后付制医疗机构费用送监督组审核1)各类资料录入电脑由结算组完成2)制作各类统筹账户统计报表3)科室领导审批4)送单到基金科转账
    2023-12-02
    312人看过
  • 济南参保人转诊转院流程
    转诊转院1、市内转诊转院:已经收治住院的病人,本院因设备或技术所限诊治有困难的,要按规定为病人办理转院。参保人向上一级医院转院时,应补齐转入医院起付标准的差额。医疗终结后,转出医院及转入医院的费用,合并作为一次住院费用结算。2、异地转诊转院:符合转诊转院治疗条件的,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可市级以上专科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异地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①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②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③接诊医院的诊疗水平高于本市水平。参保人确需异地转诊转院诊疗时,应经过本市三级甲等定点综合医院或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审核同意,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表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核实认定病情确需转诊的,领导
    2023-05-30
    409人看过
  •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筹地区外转出)
    一、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二、申请材料审核符合规定的,为其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办理转移。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完结后,及时将所需转移的金额转至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行,转账金额须与《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上的金额合计栏一致,并将信息表邮寄给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023-05-29
    166人看过
  • 哈尔滨转诊外地住院报销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转诊外地住院报销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联系电话0451-123330451-84871958所需材料报销票据、费用明细(含具体项目、数量和单价)、病历复印件(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嘱等)、出院诊断(以上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医院专用章)、转诊审批表、本人或代办人的哈尔滨银行存折(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开折(卡)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程序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处)审批,转往指定外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转诊有关规定报销。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1楼6、7、8号窗口,进行办理。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后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办理依据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2006]146号)表格下载说明无
    2023-05-10
    124人看过
  •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外地转诊转院手续
    一、参保人员就医有哪些规定?1、参保人员必须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携带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医疗保险IC卡。如需住院治疗的,须在24小时内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的医疗保险IC卡。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医疗保险IC卡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危重急诊患者紧急情况下未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医疗保险IC卡就医的,应在入院内5个工作日内持急诊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就医终结后的1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审核。(2)因参保单位欠费等原因造成参保人员无法在医疗机构正常结算的,应在参保单位补齐欠费的1个月内,由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审核。二、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外地转诊转院手续?参保人员因病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因不能明确诊断或不能控制病情发展需转往区外诊断或治疗的,首先应由三
    2023-02-19
    491人看过
  • 跨统筹地区的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由转出地社保局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一、养老保险转移怎么办理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
    2023-06-28
    209人看过
  • 重庆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类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定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一档80(未成年人85)60(未成年人65)40(未成年人45)二档85(未成年人90)65(未成年人70)45(未成年人50)报销限额(元)一档二档计算办法报销金额=(单次医药费用-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门诊限额(元)60(不设报销比例,连续参保人员门诊余额可结转次年使用)报销时间万州区内就医为1个月内、重庆市外就医为次年的3月31日前。报销手续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市外就医报销时还需提供当地医保定点证明、等级证明;外伤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个人承诺书、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明。
    2023-05-29
    245人看过
  • 南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报指南
    办理条件:南宁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规定疾病的。办理材料:(一)《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二)申请人住院病历首页、出院小结或两年以内的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三)申请人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四)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持门诊慢性病申报所需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申报(职工基本疗保险参保人员向就诊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向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2.填写《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核表。3.定点医疗机构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交至市社保局。4.市社保局定期组织医疗专家评审。符合标准的,市社保局确认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符合标准的,不予确认,退回材料,补充所缺材料后转下一次鉴定。5.定点医疗机构向经确认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发放相
    2023-05-10
    133人看过
  • 南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南宁市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转统筹地区外住院、异地急诊就医、异地安置、异地居住或工作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医疗费用的,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办理材料:1.备案材料或审批材料:《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或《南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外地区住院审批表2.医疗费用材料:病历、发票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或相关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转账材料:具有转存功能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5.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附件2:办事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2.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3.审核通过后转款至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地点南
    2023-05-29
    3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外住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经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苏州市XX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转外住院。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后,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和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转治医院仅限外
    • 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答: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 外地参保人员怎么办理本地社保转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30
      如果是在一个地市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直接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即可。只有社保关系跨市或者跨省的时候,才需要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和市外转诊人员报销时间和资料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和市外转诊人员报销时间和资料参保人员因急救抢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安置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在转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结算的费用,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
    •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什么,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