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7:22:50 258 人看过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确定: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
    一、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4、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6、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二、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
    2023-04-27
    83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可能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首先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认真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的是哪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更有利。尤其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第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决随女方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孩子接近10岁且是女孩,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即将步入青春期,作为母亲会给她更多指导和关爱。第五,孩子10岁以上,愿意随女方生活的,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第六,在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
    2023-03-06
    32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建议轮流抚养子女
    若有以下情况,不建议父母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子女:(1)子女幼小,如子女两周岁以下,此种情况下还是母亲亲自抚育为好。(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一、哪些情形下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
    2023-03-31
    481人看过
  • 女方哪些情况不合适抚养孩子?
    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况如下:1、女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无经济来源,无能力无意愿抚养,有不良嗜好;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男方,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什么条件的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1、没有收入、生活来源不稳定;2、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3、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证明;4、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
    2023-07-15
    1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判轮流抚养子女
    一、什么情况下会判轮流抚养子女1、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子女,并且有利于子女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子女,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取证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
    2023-05-03
    165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四种情况下可增加
    离婚时孩子判给了我,当时孩子小,花费少,所以前夫给不给钱我都不太在意。现在孩子开始上学,以后仅靠我一个人的工资支出这些费用可能会有些紧张。我想知道抚养费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增加?一般抚养费增加有四种情况: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4、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2023-06-11
    365人看过
  • 判定同居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方法
    确定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有:1、父母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2、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达成协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归属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023-07-06
    256人看过
  • 在女方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如何判定抚养权?
    女方没抚养能力时双方可以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的。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允许。其次,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女方在外地没有工作,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女方在外地没有工作,如果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作出判决。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中华
    2023-07-04
    71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会什么情况下会减免
    1、双方协商一致,且减免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予以减免的;3、其他情况。一、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比例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法院确定子女的抚养费的标准: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具体如下: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综上所述,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用等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
    2023-04-06
    434人看过
  •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有增加情况吗?
    先看第一个问题,如何理解和适用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对于这个问题,有的父母片面理解该条规定,认为可以随时提出增加抚养费,有的甚至把该条作为一个利用的工具,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过程中,为了达到离婚目的,不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或者自愿承担主要抚养费。但在离婚后,又利用上述规定,马上提出增加抚养费诉讼。事实上,这种做法,有时并不可能达到目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18条规定:要求增加子女抚育费的,必需具有如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才能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因而,对于原定标准虽然不合理,但原定协议后,没有发生新的情况变化,全部承担或者承担主要子女抚养费的一方,仍有能力全部承担或承担主要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变更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对于在诉讼过程中协议离婚时,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
    2023-08-16
    185人看过
  •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是什么情况?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变更,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重新判决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有异议的或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向法院起诉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离婚后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
    2023-04-12
    50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定,哪些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哪些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
    2023-04-21
    244人看过
  • 离婚子女由谁抚养分哪些情况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023-04-26
    31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主张增加抚养费
    导读:当今社会,日新月异。随着物价的上涨,钱也越来越不值钱。一些家长面对子女的开销越来越大,开始犯难了!当初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子女的基本消费。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主张增加抚养费?咨询离婚时我们的孩子还小,和前夫约定的抚养费较低,现在孩子要上幼儿园,我的经济条件比较差,我可以要求前夫增加抚养费吗?律师支招首先,孩子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权利。关于这一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一定的条件做支持。是否具备条件,一般说来要考查三个因素:一是子女是否因生病、升学而大幅度增加了支出;二是父母的经济状况与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三是被请求方是否有给付能力。从你所述情况分析,其情形属于上列三个因素之二,子女因升学而大幅度增加了
    2023-05-05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归女方,什么情况下子女无人抚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子女如何抚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在子女两周岁以下的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确定子女抚养权还是很简单的,除非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下都会依法由女方抚养。 2、如果孩子属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年龄的,并且夫妻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应
    • 子女由女方抚养是一种啥情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女方可以成为孩子抚养权人的情形:小孩还在哺乳期内,且母方没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孩子已满两周岁的,父方有不良嗜好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的;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自己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 女方有子女抚养权是什么情况下有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9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孩子抚养权优先归女方: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
    • 的子女抚养权归母亲有哪些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 1、双方协商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 2、双方诉讼离婚,子女不满两周岁的; 3、双方诉讼离婚,子女已满两周岁,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
    • 哪些情况下不适合抚养子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4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