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0:24:43 327 人看过

一、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宿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向所在地宿迁市烟草专卖局递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经当场更正、限期补正后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

3.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对外有承诺期限的,按照承诺期限执行。

4.申请人所在地烟草专卖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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