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死亡父亲房产,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51:25 164 人看过

一、继承死亡父亲房产,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条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以继承的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继承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三、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销售自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销售自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销售自建房是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必须交纳。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税函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二、拆迁补偿房屋涉及哪些税款?1、营业税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
    2024-01-28
    173人看过
  • 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是什么,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哪些
    1、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3、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朝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5)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其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房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在1994年1月1日以后五年内首次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个
    2023-02-11
    365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单位和个人以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以继承方式无偿取得房产的不属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二、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继
    2023-05-16
    282人看过
  • 北京房屋交易税政不变普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仍将执行现有房屋交易税收政策,近期没有调整打算。对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与此同时,对于居住不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是: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目前,北京市执行的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和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且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
    2023-06-10
    126人看过
  • 转让自住房屋免征土地增值税情形
    一、转让自住房屋免征土地增值税情形1、个人转让自住的房屋时,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二条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二、土地增值税特点有哪些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
    2023-06-17
    243人看过
  • 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房产交易中的土地增值税征收应当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缴纳土地增值税应当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计算,及时缴纳。二、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房产交易中,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收入
    2023-06-26
    441人看过
  • 改制重组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
    改制重组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是: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4-05-17
    294人看过
  • 未实现增值的房产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问题】我市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所在省监管局批准,于2008年正式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近期,税务机关在对该行2007及2008两个年度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行从2007年起以机构改革、资产整合为由对所辖乡镇等机构的房产进行分批处置,但均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当地税务部门决定对其销售不动产补缴营业税。但是,由于该行所处置的不动产均为自行处置,未经过合法的评估机构评估,仅能提供房产原值,税务机关比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规定,按照预征率对其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进行了征收。为此,该行财务人员提出异议认为,有的房产并未实现增值,甚至还亏损,这样统一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否合适?【解答】首先应予指出的是,由于该行属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转让房地产中收入及扣除项目的认定,应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算缴纳,
    2023-02-09
    56人看过
  • 农产品销售时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情况免税,并不是每款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2024-04-25
    353人看过
  • 销售尿素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销售尿素产品是否免征增值税销售尿素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原来是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税额(先征后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二、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1.查看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是每个月申报还是每个季度申报;2.收到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后,及时在认证系统中认证;3.每月初用税控盘抄税,上报开票信息;4.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如果不懂网报,也可以每月去税务大厅申报,大厅可以申报所有税种);5.申报完成后扣税;6.申报完成后用税控盘进行清卡,防止税控盘被锁;7.至此,增值税报税完成。三、增值税纳税人申报需要什么资料1.必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
    2023-08-31
    418人看过
  • 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安置房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如下:1.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2.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3.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下: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
    2022-06-19
    52人看过
  • 征收土地增值税后是否能抵扣?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土地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所谓的土地增值税,是根据增值程度来确定不同税率的,增值率越高税率也越高。该项税收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制度。下列项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的;?(2)合作建房,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成后按照比例分房自用的;?(3)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
    2023-07-08
    328人看过
  • 出租集体土地是否征收增值税
    律师解答:按5%的征收率计算。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的修建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包含资金收入、什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根据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赋,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024-04-24
    123人看过
  • 东莞:土地增值税税率调整个人住房暂免征税
    从2010年8月19日开始,东莞市土地增值税税率将进行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东莞市地税局将对土地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房2%,土地(委托国土局代征)5%,其他类型房产3%;核定征收率调整为非房地产企业及个人转让房地产5%,房地产企业销售普通住房不低于5%,销售其他类型房地产不低于6%.根据现行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的是房地产企业,非房地产企业与个人转让商铺、车位、办公楼、厂房等不动产及土地。据了解,东莞市现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1.5%,核定征收率分别为房地产企业3%,非房地产企业和个人1.5%.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成本,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5月25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随后下发了
    2023-06-07
    15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父亲法定继承,子女增值税免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法定继承免征增值税,继承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维修和修配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 房屋征收完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房屋征收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收回的房地产。
    • 继承赠与征收土地增值税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9
      继承赠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2、房地产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赠送房屋产权和道路土地使用权。
    • 继承房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继承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
    • 哪些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