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强外经贸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11:59 148 人看过

发文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文号:[1998]外经贸计财字第797号

发布日期:1998-10-22

执行日期:1998-10-22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各直属公司:

近几年来,在部领导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体审计人员的积极努力,开拓工作,我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发展,各单位普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增加了审计人员、并以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开展了大量的内部审计工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确保各项外经贸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最近,我们调查了解到,部分单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撤并内审机构、减少内审人员、削弱审计力量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确保外经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审计法》和《对外经济贸易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七第1号)的要求,现就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审计监督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在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继续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既不能用加强其他管理工作来替代审计工作,更不能把审计工作当作是其他管理工作的简单重复,要为内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单位要切实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到实处:一是要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审计法》和《对外经济贸易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七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规模较大的二级公司设置内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形成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网络;二是要进一步充实内部审计队伍,各单位应配备与本单位审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其中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我部的意见;三是要重视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和科学;四是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分管审计工作,并切实重视和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为他们改善和创造工作条件,帮助排忧解难,保护和发挥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五是要加大对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围绕外经贸中心工作,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各单位内审部门要在继续深入开展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前外经贸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审计工作,要突出抓好对资金和成本费用的审计监督,帮助降低成本、降低费用,增强出口商品竞争能力;要加大对进出口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走私、骗退税和逃套汇行为的发生;要依照我部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对海外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海外企业的审计监督。

四、积极转变审计观念,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随着外经贸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对审计部门寄予的希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各单位内审部门要及时转变审计观念,拓宽审计领域,要由过去单纯的财务审计向经营管理审计方向发展,参与企业经营预测和决策,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把审计工作同业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将审计工作推进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标准体系,规范审计实务操作和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要及时总结审计工作经验,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注重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研究,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要加速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外经贸审计工作能否做好,能否取得更大的成绩,从一定意义上讲,关键在于能否造就一支政治和业务过硬的审计干部队伍。各单位审计人员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首先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其次,要刻苦钻研审计业务,不仅要学习审计、会计、财务知识,还要学习外贸、金融、法律、企业管理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要在实践中学,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外经贸审计工作。

在这次我部机关机构改革中,原审计署驻外经贸部审计局撤销后,其国家审计职能由审计署的直派机构承担,其内部审计领导和指导职能由计划财务司承担,并设立了审计处具体负责外经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今后,计划财务司不仅要加强对部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领导和指导工作,还要继续履行好对全国外经贸系统内部审计的指导职责,各单位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和情况可直接与计划财务司联系。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我部(计划财务司)。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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