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否将自己的合同和义务给第三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0 15:15:18 92 人看过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其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不同于权利转让和义务转让的是,它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面处分,其转让的内容实际上包括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两部分内容。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和第三人财产吗

可以查封。被执行人财产被第三人占有人民法院查封情况如下:

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3、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给第三人的要求是什么?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解释:(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以上就是对物上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的相关解释。行使代位权需要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且明确的债权,同时该债权还需要在已届清偿期。并且该债务人
    2023-07-06
    245人看过
  • 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那些
    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1、有效债务必须存在;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债务可以公司转让吗公司债务可以转让。《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转让债务要符合哪些条件转让债务需要符合的条件:1、当事
    2023-04-12
    358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006年1月,我将自己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产租给某投资公司使用,并与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规定在租赁期内,该公司可以自己名义将房屋转租他人。2006年1月10日,该投资公司和赵某经过商议后又将房屋转租给赵某使用,约定每月租金为2000元,租赁期为两年。此外,双方还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赵某向某投资公司支付租赁寸甲金6000元;如赵某中途退房,除寸甲金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某投资公司因退租所造成的其他损失;每月租金在月底支付,如逾期未付,按逾期天数力口收应付租金0.5%的滞纳金;在租赁期内,若赵某要解除合同,须书面提出申请,合同终止时,赵某如不能将租赁场所及时归还,则从合同终止日的第二天起直到租赁场所归还日止,向某投资公司支付相当于租金两倍的赔偿款及其他费用。合同签订后,赵某一家便搬到该房屋里居住。在租住前期,赵某按时向某投资公司交纳房租,双方合作愉快。可是到2007年6月时,赵某
    2023-06-10
    476人看过
  • 未征得同意将权利义务转给第三人违约吗
    【关键字】合作开发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合同解除【案情简介】2007年7月25日,明爱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竞得系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9月27日,明爱公司与明斌公司签订《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经营丰年路地块。明爱公司投入地块及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及相关设施。明斌公司在两年内分两次投入现金500万元用于在丰年路地块建造厂房及相关设施。明爱公司授权明斌公司全权代表明爱公司负责筹建并经营该地块及该地块上的建筑物等一切设施。明爱公司每年分配收益确保245万元,每三年递增5%,不足部分由明斌公司补偿。明斌公司每年分配收入为房租总收入减去明爱公司所得部分,由明爱公司在收取房租后一个星期内支付。签约当日,明爱公司另向明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印某某出具了授权书一份。2007年10月19日,明斌公司与树贵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由明斌公司为第三人树贵公司定向建造厂房,厂
    2023-04-11
    362人看过
  • 老人将自己房产给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被赡养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双方可以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孙子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将房产收回。一、如果丈夫去世了,妻子有义务照顾其父母吗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所以,丈夫先于婆婆死亡,儿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婆婆。二、房产赠予什么情况下不交税在下列情形下,房屋产权免费赠与,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
    2023-03-04
    296人看过
  • 2024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符合哪些规定
    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符合哪些规定据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2024-04-01
    65人看过
  • 能否将自己的房产送给他人?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签约。(二)办理公证。(三)申请登记。(四)提供证件。(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六)审查。(七)批准过户。拿别人的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拿别人的房产证是不能抵押贷款的,抵押人与房屋所有人要一致才能抵押房屋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02
    358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跟第三方签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跟第三方签合同吗?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跟第三方签合同,但委托人需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的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
    2024-02-05
    405人看过
  • 受托人是否可以将委托事务转交给第三方?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经委托人同意可以转委托给他人。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经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2023-07-06
    79人看过
  • 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租房合同签订后房东不租了构成违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的除外。依法成立的租房合同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房东擅自解除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提前解约租房合同押金退不回来提前退房房东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为这种情况基本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对于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东,和对方协商,争取减少经济损失。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一)首先看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提前解除合同(
    2023-03-11
    258人看过
  • 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有哪些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什么是非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2023-04-12
    338人看过
  • 第三人可否向合同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一、第三人可否向合同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那么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第三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吗合同外第三人是否享有提起合同无效的诉讼取决于合同约定事项是否与其有利害关系,是否影响了其合法的民事权益。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没有涉及合同外第三
    2023-05-06
    101人看过
  • 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事务对第三人的影响
    在下列条件下,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该合同不是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1、第三人清楚地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第三人知道受托人是委托人的代理人;2、第三人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如果是订立合同的当时不知道,是事后知道,不适用本条的规定;3、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也不能适用本条的一般规定。这里讲的有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的情形,比如,受托人与第三人约定该合同只约束第三人与受托人,不涉及其他人;有交易习惯表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如行纪合同;有证据证明如果委托人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就不会订立该合同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
    2023-03-31
    45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第三人可否提起合同撤销
    一、民法典中第三人可否提起合同撤销民法典中第三人一般不可以提起合同撤销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
    2023-05-06
    21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可以将法院判决下来债务人以自己名义起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6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如何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
      可以合法进行转让。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的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院还可以将失信人的房产过户给自己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2
      没被法院查封的话,是可以过户房产的,该行为不在限制高消费的规定内。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
    •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应符合哪些要求,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6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4
      涉及到债务转移的问题,首先必须由原债权人通过才能够认为是属于合法行为,否则就是属于无效债务转移,其债务还是在原来的债务人手中,其次针对债务转移必须是有效债务,并且第三人有能力进行还款才能够进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