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比例认定规则,最高院是怎么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2:30:36 442 人看过

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争议很大。能否以实际出资作为获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能的标准是争议焦点之一。

一、代持股权是否被公司法承认

代持股权的行为是被我国公司法所承认的行为,但是该行为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股东确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三、股权确认书股东有哪些特征

股东一般都应具备以下特征:

1、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股东为公司出资人;

3、股东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

4、股东持有出资证明;

5、股东记入股东名单;

6、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7、股东是对公司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

在公司实践中,由于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其不规范,存在大量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对此,司法机关和理论界存在相互对立的认识,往往根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因此,有必要有一个标准化的公司股权确认书,也有必要从理论上抽象一套一般适用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以解决股东资格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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