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侧翻是否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8:31:15 218 人看过

一、油罐车侧翻是否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在运输汽油的过程中,如果运输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造成油罐车侧翻,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工作的人员。

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导致发生爆炸等事故的,则不构成此罪,而应适用刑法其他有关条款定罪处罚,如爆炸罪、投毒罪等。

3、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为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危险物品包括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

具体解释如下:

(1)“爆炸性”物品,是指多种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如各类炸药、雷管、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以及黑火药、烟火剂、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等;

(2)“易燃性”物品,是指汽油、煤油、酒精、丙酮、橡胶水以及各种很容易燃烧的化学物品和液剂;

(3)“放射性”物品,是指铀、镭以及其他各种具有放射性能,并能对人体或牲畜能够造成严重损害的物品;

(4)“毒害性”物品,是指如氰化钾等其他各种对人体或牲畜能够造成严重毒害的物品;

(5)“腐蚀性”物品,是指硫酸、盐酸等能够严重毁坏其他物品以及人身的物品。

4、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刑法》规定,在运输易燃性物品的过程中,运输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致使油罐车侧翻,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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