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保全的定义和解释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4 11:17:52 75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保全的定义和解释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要求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最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如何进行诉讼保全申请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三、民事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费用一般有败诉方承担,但是也和诉讼费用一样,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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