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7:12:06
122 人看过
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公告明确,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邮递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手续
64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失效]
138人看过
-
2024邮运进出境的物品投递的条件
134人看过
-
洛阳交通管理措施调整
273人看过
-
2022年酒驾治理措施有哪些调整?
75人看过
-
进出境特殊物品的管理范围
38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币
最新文章
#人民币
相关咨询
-
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调整措施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3违约金条款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约定,因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调整是当事人的一项抗辩权,法院一般不应直接代权利人行使权利,主动审查违约金条款。当然,在违背社会公德,或者约定的违约金明显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等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进行调整以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转
-
化学品进出口管控有哪些监控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从事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和专用设备进出口业务的被指定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年度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数据,并妥善保存与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终止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将与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有关的记录移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存档。
-
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整理措施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03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
个税起征点调整措施怎么出台?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个税改革是一个整体,是对税制的各个要素进行整体的优化,不能简单化个税改革。个税改革涉及税制的起征、税率、税务档次、税收征管能力等问题,这些是整个改革要考虑的问题。任何税收都要与现有的征管能力相匹配,征管能力达不到,涉及的所有税收制度都会走样。
-
驱逐出境措施都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7驱逐出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