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物价的持续上涨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倍增,而重庆市涪陵区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却是按照重庆市物价局【1998】39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30%执行的,其中,部分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还远远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
从2008年初至今,笔者所在公司尝试上调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费,通过不懈努力,在管的绝大部分物业项目完成了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上调工作。回顾漫长的调价工作,其中四个步骤至为重要:
第一步:积极向政府呼吁
2008年1月,涪陵区物业管理协会将本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上报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在报告中,特别就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十年来为涪陵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生活和工作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扩大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的较大贡献,以及物业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维持十年不变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的阐述。报告呼吁政府及相应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危机引起重视,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缓解涪陵区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危机,为城市经营管理和社会稳定营造一个良好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涪陵区物业管理协会在主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制订了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共同抵制个别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此外,通过区主管局、区行业协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名义,还多次向区政府、区委及相应职能部门大力呼吁。
在此基础上,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区政府的重视。2008年5月,区人大、区政协对涪陵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以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为专题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为改善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状况拉开了序幕。
第二步:做好调价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保障物业服务费标准上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所在公司首先对各物业小区的部分业主进行了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专题抽样调查,深入了解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费调价的看法;其次,对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包括近年来物价水平及员工工资的上涨情况,进行了客观的统计;第三,对在管各物业区域的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第四,就重庆市主城区、其它区县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与涪陵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业主进行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业主都希望能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35%左右的业主认为随着物价的逐年上涨,可以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45%左右的业主不愿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20%左右的业主对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无明确意见。针对绝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笔者所在的公司决定在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前,进一步提高各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切实让广大业主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以服务质量提高来推动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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