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哪些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9:52:22 52 人看过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一方面,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在上述基本标准下,我们认为还存在着两个辅助标准。其一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两个标准之所以是辅助标准,是因为它们能够体现劳动关系本质特点之外的主要特点。其中,就劳动报酬而言,因其本身即可能是争议的对象,且并无明确标准可资区分工资性劳动报酬与纯粹的劳动报酬,因此难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辅助标准之辅助,体现在,在依据基本标准能够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无需再借助辅助标准;在依据基本标准不能够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需要借助辅助标准做进一步的认定。当然,除这两个辅助标准外,其他能够体现劳动关系特点的行为与情况也可以作为辅助标准佐证劳动关系的认定。如给付保险待遇,报销交通费、医药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有“工作证”、“服务证”等。实际中这些辅助档准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宜具体把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费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关系而发生的民事关系。劳动关系是仅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使用权。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力的支配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中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特定化为持续的定期的工资支付。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中当事人处于平等的地位,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交付约定的劳动成果而非劳动行为,另一方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对价。基于上述的区别,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遵循“保护劳动者原则”,而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一、承包关系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企业范围内的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并
    2023-03-28
    97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过实践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也时常出现,但只要双方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则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或特定的劳务,用工者一次性或阶段性支付劳动者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二者虽然在“外形”上有相像之处,例如都是提供人的劳动,都需要支付相应报酬等,但是从本质上看,二者存在明显区别。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构成主体不同。对于劳动关系而言,其用工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须为法人或组织,自
    2023-02-24
    44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
    2023-02-11
    161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都有哪些
    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很大的区别,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调整,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调整。简而言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可以适用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能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两者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
    2023-02-21
    449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二、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赔偿区别《企业职工工伤保
    2023-04-12
    199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报酬外,还有保险
    2023-04-13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费
    词条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更多>

    #交通费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异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 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异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3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异同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4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哪些不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适用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和单位,劳动关系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纠纷申请仲裁的,必须先签订仲裁协议。劳动关系纠纷申请诉讼的,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其他的。
    • 劳动关系的劳务关系和和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