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标准的法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8:02:49 479 人看过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为: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根据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开发商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自开发商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的具体保证期和范围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屋面防水3年;墙体、厨卫地板1年;住宅质量保证一般规定地下室和管道渗漏1年;抹灰;墙面、吊顶层脱落1年;地板空鼓开裂、大面积撒砂1年;工程质量保证书一般规定维修周期和范围为1年;门窗、五金、卫生洁具损坏周期为1年;灯具、电器损坏周期为1年开关为6个月;堵管期为2个月;冷暖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一个制冷期;其他零部件的保修期由双方约定并写入工程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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