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的很多项目在开展的过程当中,其首要的步骤就是要进行招标投标。关于招标投标,在建筑行业领域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当然生活当中其他企业的合理竞争,也主要体现在招标投标当中。所以对于招标程序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这样才能避免在招标的过程当中涉及到招标的盲点。
一、简易招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简易招标程序用于金额小的项目,用招标公告就可以将招标要求表述完整;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去响应就可以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且由招标人在招标办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开标前半小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开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召开开标会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视工程情况一般为7-10天。
5、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将书面合同及其它招投标资料报招标办备案。
二、招标投标的争议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简易招标的条件及程序
125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89人看过
-
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规定
392人看过
-
招标的简易流程有哪些
226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上诉后还是简易程序吗
214人看过
-
简易招投标流程该怎样操作
322人看过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
招标简易程序规定的法律条件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31简易招标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简易工程外可以抽签定标的工程招标。招标投标周期一般为5~10日。 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3、组建评标委员会。
-
简易招标程序是什么意思,它的法律程序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法律上规定的简易招标程序是至在正常招标程序上所进行的简化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一般适用于金额小、用招标公告就可以将招标要求表述完整的项目。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3、组建评标委员会。4、开标。5、评标、定标。6、发出中标通知书。7、签订合同。
-
民法典规定离婚简易程序的简单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2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一)传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简易程序中,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
简易程序的“简易申请执行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2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
-
简易程序审理还是简易程序审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3简易程序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由人民法院决定”,有这个灵活便民的规定,就难以认定为举证期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