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哺乳期后的孩子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健康成长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对于判决不服是可以上诉的,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丈夫和妻子离婚后,一方或者是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情况发生了变化,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想法以后,您可以先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上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判决。
有监护权的一方因为患病或者是身体残疾,在子女抚养上出现客观的障碍,在子女的健康成长上能力有缺失,或者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工作的原因,长期出差不回家,无法顾及子女的抚养,或者是有虐待儿童的情况,无法很好的陪伴子女的快乐学习成长。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判决的时候是依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为基础。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有权选择自己跟随谁生活,因此,如果十岁以上的孩子希望变更抚养权,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另一方的生活环境等各方面情况都适合的,是可以准许的。还有其他的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存在某些生活恶习,影响子女成长等,将证据提交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如果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可以提交监护权上诉。
但是,在上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后,法院将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重新确定儿归属的抚养权归。哪一方的条件和能力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力,就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以上是相关答案。对于这种情况,上诉仍有可能改变法院的判决。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相关证据要能够证明能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另一方的条件不如自己方,并且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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