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1:52:16 382 人看过

一、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构成了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相关的基本要件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有权对离婚诉讼的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八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如果发生构成了同居的关系但是没有结婚就有子女的,该子女属于非婚生的子女,但是非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是一致的,双方决定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抚养权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随着同居生活的增加也越来越多,非婚生子女不仅在道德上被人歧视,在请求抚养费、抚养权的问题上也有难处。随着同居率的增加,同居引发的社会及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因为未婚同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也成为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一大组成部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什么差别,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抚养权与婚生子女又有多大区别?下面,我们就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简单为大家讲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同居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根据同居方式的不同,在抚养权上有着些许不同。同居的方式有三种: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均有配偶的同居。下面就三种不同的同居方式,谈一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子女抚养权归谁?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
    2023-04-21
    318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能否特别授权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同居关系有子女的一般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如果同居时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和婚生子女一样通过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一、未婚先孕男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吗?未婚先孕男方一般不需负法律责任。但需要履行子女抚养相关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解除同居关系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二、谁来抚养非婚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由父母协商决定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抚养权确定后,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歧视。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三、没结婚生的孩子由谁抚养没结婚生
    2023-03-10
    178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处理意见。但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
    2023-02-16
    350人看过
  • 同居发生了财产纠纷的诉讼应该怎么处理
    同居财产纠纷的起诉方式:一般需要先由原告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应进行审理、裁判。同居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一般按照以下方法:1、同居双方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2、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3、法院处理时,原则上双方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但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4、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2023-07-28
    207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涉及同居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关系为诉讼请求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因子女抚养的问题产生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判决子女归谁抚养。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居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2023-07-04
    189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子女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解决(一)同居子女归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023-02-28
    202人看过
  • 变更抚养关系具体应该怎样办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
    2023-02-21
    265人看过
  •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
    2023-06-13
    69人看过
  • 关于离婚纠纷子女应由谁抚养?
    因家庭琐事引发离婚纠纷的,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更合适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抚养权的规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抚养权的归属判定都会从子女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离婚纠纷时,双方都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如何确定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四、父母
    2023-08-13
    470人看过
  • 应该怎么样证明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可以通过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抚养关系证明书来进行证明,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状态一直持续的确定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一、继父抚养继子女应负什么责任?对继父抚养继子女应负什么责任,主要有以下几项规定:(一)、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能相互虐待和歧视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能相互虐待和歧视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因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而形成的单纯的姻亲关系,而且也包括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二)、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拟制血亲关系的情况。但这种拟制血亲关系又和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有所不同,它不以解除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关
    2023-03-07
    388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流程
    (一)原告起诉。(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八)判决宣告。事实上,无论双方是同居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原则上都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没有任何关系,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时候,不能跟其他的家庭相互攀比的,因为
    2023-08-12
    408人看过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审理是怎样进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以下是相关规定的全文,可能对你处理其它相关问题有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
    2023-04-16
    170人看过
  • 吸毒导致同居关系解体法院调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
    一对同居八年的恋人,因男方不改吸毒恶习而分手。为挽恋情,男方拒绝让女方抚养小孩,女方诉求法院保护其对孩子的抚养权。近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白地市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庭后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1年相识,同年12月,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刘某女按照农村风俗摆酒过门到刘某男家生活,先后生育一女一子。在同居生活不久后,刘某男染上吸毒恶习,刘某女及家人为此好言相劝,但刘某男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思悔改,致使双方感情遭受严重伤害。双方经常为此发生口角,不堪共同生活,于2009年10月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此后,刘某女带着女孩回到娘家生活。2010年7月13日,刘某男以其家人生日为由接走女孩。尔后,刘某男拒让刘某女抚养女孩。刘某女遂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抚养女孩。因被告刘某男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参加诉讼,白地市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后,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
    2023-06-11
    74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第一、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等利害关系,他就可能从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思想出发,提供虚假的证言。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就小,甚至可能会是虚假证言;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则证言的真实性就大,可靠程度高。第二、审查证人的人品。证人是否诚实,对证人证言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一个人习惯说假话,那么,此人提供的证言可信度如何,自然不自然的都会在人们心目中打个问号。因此,证人品质如何,应是法官判定证言是否可采信的因素之一。第三、审查证人作证的场所、环境及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要查明证人是在什么场所、环境下提供的证言,在宽松的环境下作证,相对于在紧张的环境下作证,真实性较大,否则相反;如果证人受到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受到指使、收买等对外干扰,就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应当认真审查,特别是注意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询问、质证,
    2023-03-25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子女抚养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生活中纠纷和抚养权及孩子的同居关系该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5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
    • 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同居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答:您的朋友虽然与其女友在未结婚的情况下生了一个女儿,但因其双方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故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双方应属同居关系。另外,其女友已于2006年3月份与其分手,并分了家产(该家产是否指其俩在同居时的共同财产?),双方同居关系已经解除。因此,您朋友与其女友的纠纷应属于同居期间财产、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处理事宜,如同居期间财产已作分配,一般不会再另作处理。 至于非婚生女儿的抚养问题
    • 抚养费纠纷判决抚养费子女应该怎样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6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有哪些 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能有四种情形: (一)被告人构成犯罪并应赔偿经济损失。 (二)被告人构成犯罪但不赔偿经济损失。 (三)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又不赔偿经济损失。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立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9
      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