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原则有以下特征:1、无论债务人的财产位于多少个国家,均在法律上视为统一整体,在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时,它们均被纳入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2、坚持“一个一破产”原则,对同一债务人只作出一次破产宣告;3、一国对他国的破产宣告必须承认;4、承认外国破产宣告的具体途经是在外国破产管理人的申请下发起“附属破产程序牷蚱渌相关程序,“附属破产程序”目的在于帮助外国破产管理人收集和转移债务人位于其境内的财产,其在程序上依据本国破产法,在实体上依据“主破产”所在国的破产法;5、无论债权人在何国,均依据“主破产”所在国的破产法统一分配或受偿。
地域性原则的特征有:1、凡有债务人财产位于其境的国家,均可发起破产程序,对同一债务人,可以同时产生多个破产程序,作出多个破产宣告;2、各国所作出的破产宣告仅在其境内有法律效力;3、各国完全依据其国内破产法审理破产案件,不全发生法律的冲突与选择问题;4、各国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或实现债权上往往会产生交叉和混乱,各国法院很难做到公平对待外国债权人。
对于我国应坚持地域性原则还是普遍性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学术界也有不同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应坚持地域性原则,有的认为应采用有限制的地域性原则,有的主张采用相互承认原则,还有的认为应采用普遍性原则。
坚持地域原则的理由是破产法就其制度本身而言乃属强制执行法的范畴。其目的在于避免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动单独的强制执行程序,而实行所谓的概括的,一般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当然只能在本国范围内进行,而不能将其效力扩及国外。另外还认为破产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秩序、社会秩序乃至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全都有较大影响,各国为了保护本地债权人的权益,当然应采用地域原则。
采用普遍性原则的理由是: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是对其债务的一种一般担保,因而,在债务人受理破产宣告时,就应当将其所有财产公平分配给所有的债权人,而无论财产位于何国;债务人一经受破产宣告,破产管理人自然成为破产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代理人等。
实际上,纯粹的普遍性原则或地域性原则在实践中都遇到了诸多困难,因此介于二者之间的“新实用主义”在近些年来占了上风。尽管普遍性原则在理论上可能是解决跨界破产问题的最佳方法,但考虑到理想与现实之间所存在的距离,新实用主义似乎可以较大限度地满足跨界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它在相互冲突的地域性原则和普遍性原则之间提供了折中的方法,在保护当地利益与便利国际合作之间找到了一种平衡。新实用主义或折衷主义主张,对动产采用普遍性原则,不动产采用地域性原则,紒紞矠折衷主义还特别强调了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最有效和最经济管理的原则,这正是破产程序的所有当事人最关注的事项。
-
公司破产后,债务承担原则有哪些?
430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与债务人破产财产有哪些区别,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哪些
455人看过
-
处理破产公司债务的指导原则
185人看过
-
破产债权认定原则有哪些
159人看过
-
对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有哪些规定原则
471人看过
-
破产财产有哪些不同的立法原则
459人看过
破产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 更多>
-
破产清算的财务处理原则是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的财务处理的原则具体有:1.合法性原则。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仅仅要在破产财产、债权及其分配顺序等方面必须依法进行,而且还要在很多具体的重要工作环节上,比如清算组人员变更、破产财产估价、会计人员的聘用、财产分配的比例等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后才能实行。 2.收付实现制原则。清算过程中的财产变现收入以及清算费用的支出,都可纳入一个会计期间,而
-
债务人有哪些财产才算破产财产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1、要是严格的说不是一回事,破产财产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有严格的定义限制,范围是法定的, 2、区别是破产的债务人财产并不一定全部是破产财产,比如有抵押权的财产,虽说是破产的债务人财产但是不是破产财产的范围; 3要是不是严格的区分的话,区别不是很大,你这么问不用说都是学法的,这两者的区别就是范围的差别。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吗这个问题可以参照
-
对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有哪些规定原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1.公平原则。在破产清算中,要对所有的债权人一视同仁,按法律、政策、合同规定的先后顺序,对各债权人的求偿权予以清偿,使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公平分配破产者的财产。 2,合法原则。无论是在和解整顿过程中,还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都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企业破产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财务方面的技术方法,而且需要了解很多法律知识,如对破产财产的界定与确认、破产费用的支付和管理,债权的清偿等,都要按《破产法》及
-
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到底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基
-
破产债权的债权确认的原则有哪些破产债权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