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30:34 195 人看过

1.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2.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一、生育津贴上年度平均工资是指

应该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二、农村生三胎要罚款吗?

目前来说,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会罚款。

但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不会罚款:

一、再婚夫妻

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特殊情况

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当然,除了以上5种情况之外: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生育三胎。

超生三胎罚款规定如下:

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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