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的;
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合同专用章只是履行公章的部分职能,只能在与客户签合同时有效。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没问题。分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如果分公司是子公司形式,完全可以用公章签合同,否则就不行了。
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被处罚
分公司是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分公司作为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在将分公司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合法经济组织。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违法应该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分公司并不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也不能够在民事诉讼之中充当被告的地位,必须要和总公司一起担当被告,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可以收购分公司吗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并收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签合同有什么区别,及公章的法律效力
282人看过
-
公章公司名称错误,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327人看过
-
公章盖章的法律效力与私刻合同的关系
244人看过
-
虚假公章合同效力司法
113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公司章程的效力
302人看过
-
转让公司盖有拆迁合同公章的公章合法吗?
401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公司合同的盖章有效吗?有法律效力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5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合同上盖章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
签合同时公司公章和采购部的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0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
-
和别人签合同用的分公司章,分公司合同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5分公司合同章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
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公章上的公章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0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印章罪。 用合同、公章等进行金融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由于等行为与循环放贷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可以分开加以认定的。根据案件中穿插着违法、违规的事实存在,所签订的数份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并非合同认定无效后借款人的民事责任后果就一定能够免除。在合同上加盖了虚假公章,并使得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履行,从某种意义上考察,如果认定构成表见代理,也是说得通的。以贷还贷如未经担保人同意,那
-
盖分公司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样的合同总会认可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