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使用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0:44:28 266 人看过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在这个期限内认证通过的发票,抵扣是没有期限的。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两个税率针对两种纳税人,享受的税收的政策不一样。

3%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条件:

(1)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3%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

总体而言,并不是所有的3%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抵扣,必须要取得一定的条件才能抵扣。而与17%的增值税发票在内容,使用主体,印制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相关人员必须对这两种发票性质有所掌握,切不可疏忽而导致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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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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