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9:32:55 95 人看过

一、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哪些权利

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以下权利: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二、合伙人可以转让合伙份额吗

1、合伙人可以转让合伙份额。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可以自由转让,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需要征得其他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应当执行哪些合伙事务
    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I)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及其主要营业场所的位置(3)处置合伙企业的房地产(4)转让或处置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指定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相关内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一、合伙人共同执行:1。合伙人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同等权利2。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指定的代表代表执行合伙事务。委托执行: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产生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他合伙人
    2023-05-07
    398人看过
  • 如何规范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
    法律咨询:合伙人如何执行合伙事务律师的回答:一是所有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二是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的方式执行合伙事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七十七条第a款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承认的有限合伙人在入伙前,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其退出合伙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时,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继承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可以在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股东应当对其退伙前因原因产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并在退伙时收回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
    2023-05-07
    173人看过
  • 不参加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对事务执行有何权利
    不参加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只是将其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而不再直接参与事务执行的合伙人,不直接参与企业事务执行,并不意味着他们对企业的事务执行没有发言权。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他们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方面的权利:一、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由其监督事务执行人的工作不仅客观有效,也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二、有权查阅企业的有关帐册。合伙人无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都需要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这不仅是他参与合伙经营和监督事务执行情况的需要,也是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为了保证合伙人及时了解企业的有关情况,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三、参与对企业重
    2023-04-24
    177人看过
  • 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要遵循的规则有哪些
    1.对外代表权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3.表决办法4.异议的处置5.委托的撤销6.重要事项的特别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
    2023-06-15
    321人看过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有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权利不同,普通合伙人没有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但是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二、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
    2023-06-06
    384人看过
  • 能否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能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合伙事务的执行是指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2023-07-24
    393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区别1、设立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可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2、风险承担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2023-04-11
    32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被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法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被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律师回答:(I)参与普通合伙人进入或退出合伙企业的决定(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4)取得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五)在涉及有限合伙企业自身利益的案件中,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6)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向责任合伙人索赔或提起诉讼(7)当执行合伙人懒于行使其权利时,为了企业的利益,敦促其行使其权利或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VIII)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以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某些限制。修订后的《合伙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企业提供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的有关内容规
    2023-05-07
    292人看过
  • 执行合伙事务死亡合伙人应共同赔偿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死亡,其他合伙人有责任赔偿。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以此判决12名合伙人各赔偿死者家属3500余元。瑞昌市花园乡小伙子柯某与本乡徐某等12人共同在外地做水泥浇筑工程,并共同购买了拖拉机等工程所需工具。2008年4月7日5时左右,柯某开着现浇队手扶拖拉机去工地倒现浇,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院审理,肇事司机承担70%,死者因驾驶无牌照拖拉机上路承担30%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徐某等人拒绝分担赔偿,死者父母以柯某系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等12人共同承担30%即38000余元的赔偿。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拖拉机系合伙财产,未上牌是所有合伙人所共同知晓的,而柯某系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死亡,因此其承担的30%的赔偿责任应视为合伙债务,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分担。因徐某等已散伙,一审法院依法判决由徐某等12人各赔偿死者父母3500余元。
    2023-04-24
    304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的一种委托法律关系。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退出及转让程序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
    2023-08-18
    188人看过
  • 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情形有哪些
    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情形有哪些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二、执行合伙事务主要规则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主要规则有:1、对外代表权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
    2023-04-24
    125人看过
  •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的概述
    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系指与合伙人有着某种关连的人,如其法定代理人、亲朋好友、债权人等,因故代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行使应由合伙人行使的有关权利。如参与企业经营或事务执行,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经营收益等。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同于代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前者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某种权利,后者是受合伙人的委托,代理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从事某一行为。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只是在合伙人本人发生某种情况,不能或不便于直接行使该权利,又不便于退伙或转让出资份额的情况下,才发生的一种改变权利行使人的行为;而代理合伙人从事某种行为则是他人代替合伙人在企业从事某种行为,这种行为只要合伙人有委托,并不损害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并不禁止。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与该合伙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与企业并无关连,因此,合伙企业法第四
    2023-04-24
    356人看过
  •  合伙期限已到,合伙人如何继续执行合伙事务?
    这段内容讲述了合伙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的通常情况,但如果合伙人在期限届满后继续执行合伙事务且其他合伙人未提出异议,则全体合伙人都有使合伙继续存续的意思,因此法律规定视为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然而,由于约定的合伙期限已经届满且合伙人未约定新的期限或延长,因此合伙合同的期限将变为不定期。通常情况下,当合伙协议的期限届满时,该协议就会自动终止。但是,如果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届满后,仍继续执行合伙事务,且其他合伙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推定全体合伙人均具有使合伙继续存续的意思,因此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视为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由于约定的合伙期限已经届满,合伙人都没有约定新的合伙期限或者延长的期限,此时合伙合同的期限变为不定期。 合 伙 合 同 不 定 期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合伙合同可以约定除外的内容。如果合伙合同中没有约定除外的内容,那么合伙合同就是不定期合同
    2023-09-10
    343人看过
  •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一、合伙人监督权是什么合伙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般是合伙协议上会有明确。合伙企业成立相对灵活,最为重要的是合伙协议上的内容。但是
    2023-04-02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人算合伙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不算。合伙企业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所以,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人一定是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
    • 入伙的新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怎样的权利义务?如何承担入伙前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对企业的事务有什么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其他合伙人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是因为,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 合伙人是否有执行事务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根据《合作企业法》的规定,合作伙伴执行合作事务的义务主要包括1、合作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作伙伴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作企业法》规定,如果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执行合作事务,执行事务的合作伙伴应定期向其他合作伙伴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和合作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作企业,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作企业承担。2、合作伙伴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
    • 执行合伙事务的人具有哪些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