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害犯具体危险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5:52:35 467 人看过

一、实害犯具体危险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最大的区别是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两种要构成犯罪的,会有不同的犯罪构成。

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而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比如《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行为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即使结果没有发生,也可能构成犯罪,如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因此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最大的区别是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实害犯要构成犯罪的,必须出现严重后果,而具体危险犯要构成犯罪的,不需要出现严重后果,只需要对法益产生一定的危险,就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可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二、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含义

实害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含义是这样的:

1、实害犯,亦称侵害犯,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实际的损害,才构成既遂。

2、具体危险犯是将行为对象的实际损害危险作为要件的犯罪构成,表现为具体的行为对象处于现实客观的危险当中,结果的没有发生只是一种偶然,比如破坏交通工具,行为必须使对象的安全运行处于客观现实的危险,若仅拆毁车窗只能是盗窃或损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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