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债权继承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2:24:03 340 人看过

被继承人的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也属于被继承的其个人合法遗产。对于被继承人债权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嘱抚养协议处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债权转让保证人法律依据

债权转让,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继承人什么情形丧失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情形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定继承人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
    2023-08-01
    219人看过
  • 著作权人死后继承人有无权利继承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5条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行使遗作的发表权,但是只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权。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条、21条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
    2023-03-17
    233人看过
  • 继承人主张被继承人债权依据是哪些
    一、继承人主张被继承人债权依据是哪些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定是: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怎么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
    2024-01-23
    475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最先继承权利的人
    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遗产继承时间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023-07-05
    369人看过
  • 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2019年何某与浙江某银行签订贷款20万的借款合同一份。同年10月,何某突发疾病死亡,剩余部分借款本息未归还。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及第二顺位继承人均书面声明放弃继承何某遗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银行诉至法院。银行如何实现债权?本案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上述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申请人某银行有限公司与何某生前签订的《信用借款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最终,在何某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指定何某住所地的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何某的遗产管理人,妥善解决何某生前所负债务,维护何某继承人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遗产怎么分配?一、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依照遗嘱分配遗
    2023-05-06
    320人看过
  • 股权如何被个继承人继承
    首先,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被继承人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又根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再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最后,对于股权的继承,如果章程规定不可以继承的,不可继承。根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父亲去世后父亲死亡,如何进行继承父母离异后父亲死亡这样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2023-04-03
    390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如何影响继承人的权益?
    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其遗产偿还;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前妻死亡后生前债务如何处理前妻死亡后生前债务用死者遗产偿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的财产偿还,如果是死者个人债务,由死者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2023-07-05
    105人看过
  • 继承人继承权利是否可撤销?
    继承人继承后有撤销权。继承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方主张撤销的,应当通知双方遗产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规定,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此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有效性。房主去世后谁为继承人房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根据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
    2023-07-02
    466人看过
  • 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是指那些依法可以继承财产的人,通常是分为了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在享受继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继承人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
    2023-05-03
    270人看过
  • 债权人死后继承人继续维权
    近日,石棉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近10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原告的合法权益争取到了法律的保障。2005年,黄某承包了徐某位于石棉县响水沟电站堰道工程,并顺利完工。而徐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黄某工程款。在黄某多次催讨下,徐某才向黄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尽快支付。但直至2012年8月24日黄某死亡时,徐某仍未支付其工程款。黄某的继承人黄父及其两个儿子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依法诉至石棉法院,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所欠黄某工程款16万元。该院在办理此案中了解到,原告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此工程款关系原告一大家人的生计,如处理不好,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为了减轻原告诉累,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告知了他们的权利义务,并耐心解答他们的所有疑问。同时,他们深入响水沟电站了解情况,对案件所涉事实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实,并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在多次庭前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庭审时终于促成了双方让步,被告徐某同意支
    2023-06-08
    143人看过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没有权行使代位权。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呢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二、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是,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以债权人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应当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违反注意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
    2023-06-25
    257人看过
  • 第一继承人与转继承人的权利谁大
    继承发生,除了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无遗嘱前提办理继承,是肌尝冠妒攉德圭泉氦沪没有先后的,所有合法序列继承人继承权力均等,份额均等。无遗嘱,是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一、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有哪些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
    2023-04-03
    400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委托人的权利
    一、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可以被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且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二、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
    2024-01-04
    323人看过
  •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遗产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自身。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
    2023-06-29
    44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被继承人有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债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8
      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债权,继承人能够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债权作为遗产的一种形式,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被继承的债权首先应当是合法的,其次该债权不能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而不可转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
    • 被继承人去世债权继承人可以继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债权,继承人能够继承。 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继承开始前已存在的。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债权合法。 3、债权的履行标的为财物。债权的履行标的须为财物才能被继承。如被继承人生前委托第三人履行某种行为则不能继承。 4、债权无人身专属性。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继承。因为人身专属
    • 合同的继承只有对债权债务的继承权利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因为依据我国《继承法》,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只以继承遗产的
    • 那么如何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7
      被继承人的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利益,也属于被继承的其个人合法遗产。对于被继承人债权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嘱抚养协议处理。
    • 债权债务的继承、继承、继承遗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0
      如果私人贷款的借款人死亡并留有遗产,继承人将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将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在实践中,对于贷款债权,必须明确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并区分每个继承人的份额。例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协议,应当履行。贷款人死亡后,贷款债权未受到处罚的,应当首先分割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所有人的财产份额,其余部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