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经过是产妇在老公的陪同下到大庆某医院就诊,医生就诊后开具入院通知单,要求患者入院。后来产妇到医疗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时,被告知没有床位,让其到其他医院住院,期间产妇丈夫在医院多次打电话,并且联系产妇主任未果后回家,期间有联系某医疗,被告知没有床位,所以没去该医院。
回家后,做手术的妇产科主任了解情况后,告知患者有脑出血风险,要立即禁止饮食,并且马上到医院住院。产妇听从医生建议,返院接受治疗,产品在剖宫产分娩,在生产过程中,产妇出现高危病情,经抢救无效死亡。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目前大庆市卫健委已经对涉事和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并且委托第三方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剖腹产后产妇大出血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427人看过
-
法医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尸体如何处理?
1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援助产妇死亡医疗事故
486人看过
-
产后大出血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80人看过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撰写死亡证明?
458人看过
-
福州产妇死亡案改判无罪,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213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县医院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31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法医鉴定的死亡医疗事故怎么确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
医疗事故,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办理医疗事故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交付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所有
-
医疗事故死亡人事故伤残鉴定方法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也就是说如果是现
-
2022大庆医疗事故罪如何判刑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4行为人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