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违法活动,非法集资的资金大多被挪作他用,中饱私囊,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隐藏了很大的债务风险,一旦非法集资“崩盘”,将会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1、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
专家教您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三招”:一是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是看是否承诺回报,“保底”条款。市民应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三是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2、非法集资的外衣
目前非法集资活动猖獗,在全国呈高发态势,涉及地域广,受害群众多,涉及的金额也非常巨大。非法集资借用种植(比如速生林、火龙果、菌类、中草药、还有良种)、养殖(比如水产养殖以及奶牛、梅花鹿、蚂蚁、彩兔)、项目开发(比如开发小油田、兴建电站、高速公路,旅游度假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传销与“快速积分法”,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
3、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目的性和非法集资有本质区别。民间借贷实际上带有帮助解难的目的。有一些投资者资金不足,通过别人来帮助,而非法集资主要是为了赚钱。从对象来看,非法集资对象是不特定社会公众。而民间借贷主要是亲朋好友,是特定的对象。
4、当你不幸遭遇非法集资,怎么办?
首先要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集资人的资信情况,整理收集现有的合同、收据等集资凭证,迅速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及早确定追收方案,放下手头其它工作,要抢时间,时间就是钱款,迟延意味着款项不能收回或不能完全收回。
5、受害人可以选择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受害人从法律上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刑事立案往往需要提交犯罪事实的基本证据,而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手头掌握的证据不足,需要联合更多的受害人,此时其他受害人往往心存侥幸,往往认为一旦“崩盘”意味着拿不回钱,一般不愿配合,由于某些集资活动由政府支持或保护伞,公安机关往往不愿立案或需要请示,即便公安机关立案往往也需要较长时间。而一旦刑事立案,由于非法集资案涉及地域广,受害群众多,调查取证繁琐,再加上经历漫长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刑事诉讼流程,时间的长期性,结果的不确定性,导致受害人选择这种方式的很少。
受害人还可以向工商、金融监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寻求行政救济。
还有一种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
受害人还可以通过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源,私人关系给集资人施加压力等私力救济手段。
-
非法集资的概念与特点
479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表现手段及社会危害
487人看过
-
危害行为的概念
141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集资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
341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概念及特征是怎样的?
86人看过
-
抵押权实现的概念
469人看过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
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概念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0-12-21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
-
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及识别要点有哪些?非法集资犯罪的识别要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及识别要点: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
-
-
什么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该《通知》规定非法集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
-
非法集资的概念与解释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