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毒品犯罪立案标准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17:20:14 272 人看过

运输毒品罪的完成标准是满足所有构成要件,目前存在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三种既遂主张,但都存在缺陷。司法实践应在确立运输毒品罪是行为犯的前提下,根据个案证据来判断是否达到既遂,作出符合社会常理的判断。

运输毒品罪的完成标准是:犯罪行为满足运输毒品罪的所有构成要件。目前既遂的主要有三种主张,包括: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但三种学说都有缺陷,没有绝对正确,司法实践应在确立运输毒品罪是行为犯的前提下,根据个案证据,来判断是否达到既遂,作出符合社会常理的判断。

运 输 毒 品 罪 既 遂 标 准 探 讨 : 起 运 说 、 到 达 目 的 说 与 合 理 位 移 说

运输毒品罪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对于既遂标准的研究对于打击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主要有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

起运说认为,只要毒品从我国领域内出发,即认为已构成既遂。这一标准较为严格,对于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起运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到达目的说认为,毒品到达我国领域内某一特定地点,即认为已构成既遂。这一标准较为灵活,对于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到达目的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执法部门的滥用。

合理位移说认为,在毒品运输途中,只要毒品在运输途中没有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即认为已构成既遂。这一标准较为宽松,对于打击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合理位移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不利于打击毒品犯罪。

综上所述,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的确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既要保证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性,又要避免主观随意性的出现。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制定合理的既遂标准,以确保打击毒品犯罪的顺利进行。

结语: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的确定需要具体分析,既要保证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性,又要避免主观随意性的出现。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制定合理的既遂标准,以确保打击毒品犯罪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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