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前期收保证金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2:32:52 411 人看过

一般约定3%,但自愿约定为10%也不违法。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一、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三)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

(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三)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四)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怎么样收取工程保证金
    工程保证金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一般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一、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
    2023-03-28
    80人看过
  •  监理验收前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该段内容讲述了监理的竣工工程进行预验收的程序,其中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等步骤。这些步骤的意义与原文相同。首先,监理的竣工工程进行预验收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3.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这些步骤的意义与原文相同。 监 理 竣 工 预 验 收 步 骤根据《监理实务》9.2.2.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是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文件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的过程。在竣工预验收过程中,监理机构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其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
    2023-09-03
    99人看过
  • 工程保证金违约金是否一样
    一、工程保证金违约金是否一样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在性质上是否具备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目前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从一般意义上讲,履约保证金应该具备补偿性。(1)违约金高低的比较标准。《民法典》所规定的比较标准,是因违约“造成的损失”。(2)违约金的增加。赔偿性违约金既属损害赔偿额的预订,理应是在充分估计因违约所会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确定的。如果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该违约金在实际效果上就相当于限责条
    2023-05-27
    173人看过
  • 扣工资作保证金违法
    田某、曹某于2010年4月到平邑县某建材公司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1000元。自田某、曹某到公司工作以来,公司每月从其工资中每人扣除200元作为保证金,田某、曹某曾多次要求公司返还扣除的保证金,均遭到公司的拒绝。无奈,两人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退还保证金每人1800元。仲裁庭经审理查明,自两人到公司工作以来,公司已每人每月扣除200元,连续扣了9个月的工资,共计3600元作为保证金。仲裁庭认为,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公司企图通过收取保证金来约束职工,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返还。早在1995年9月6日,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劳部发[1995]346号)中就指出,严禁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第9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上
    2023-06-09
    497人看过
  • 收取劳动者保证金违法么
    违法,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1、签订合同时
    2023-03-01
    94人看过
  • 工程保证金超过10%合法吗
    一、工程保证金超过10%合法吗(一)一般约定3%,但自愿约定为10%也不违法。(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怎么做账(一)在实际工作中:帐务处理:甲方根据乙方开据的工程发票,借记:在建工程等工程类科目或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一般质保金应是全部价款的差额部分在其它应付款贷方挂帐。质保期完成后,再做支付处理。乙方在收入形成时,按收入的比例预提售后服务费借记: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或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贷记:预提费用或营业收入;质保金到期收回时:
    2023-06-15
    165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保证金会被没收吗?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保证金会被没收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第九十七条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九十八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的,应当向其成年
    2023-03-10
    123人看过
  • 工程收取保证金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不属国家命令禁止收取的。现在,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是很普遍的。而且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否则,甲方就会根据合同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所以,有真实合同,并实际开工建设的工程,收取保证金不是诈骗行为。对于因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导致违约责任不明晰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如果某些人利用签订假合同(没有真实的工程项目)收保证金的方式收钱,就是诈骗行为。他们在签了合同,收到保证金后,就人去楼空逃走了。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所
    2023-07-05
    499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收保证金属违法
    市民王先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向他收取了4000元钱保证金。在王先生想离开时,企业将这4000元钱扣下不给他。昨天,王先生向“社区大管家”投诉。王先生说,2008年10月,他被一家私营企业招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签合同时,企业让他交4000元合同保证金。今年年初,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每月只发600元工资,王先生提出解除合同,并想要回保证金。企业则以劳动合同未到期,擅自解除合同为由,不退还合同保证金。为此记者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答复: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合同保证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王先生要求退还劳动合同保证金,是合理合法的正当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
    2023-06-10
    366人看过
  • 工程保证金不还有起诉期限吗
    一、工程保证金不还有起诉期限吗工程保证金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三、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
    2023-06-07
    416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按照10% 算是违法的吗?
    约定10%的工程质保金不属于违法,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工程质量保险和质量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方以工程质量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建筑本体的损失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二、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三、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工程
    2023-03-25
    326人看过
  • 收取员工住宿押金违法吗
    一、收取员工住宿押金违法吗《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本条的理解,公司不能与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收取财物。显然,你公司这种做法是有问题的。但住宿押金是一种选择性的服务,公司提供住宿地点,你可住可不住.并不存在强制行为,也对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产生影响.应该具有一定合理性.如果公司强制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住公司宿舍,必须交押金,则有强制行为,是违法的.二、员工住宿申请书范本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刚刚入职的员工,因为我们大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且都是独自一人来到上海工作,住宿的租金费用实在是无法承担,而且我们有的同事每天上班还要做很长时间的车程。这样对我们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住宿或者住宿补贴!希望领导能予以批准!备注:不住公司的员工公司给予现金补贴希望在8月6日解
    2021-11-28
    163人看过
  •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属于违约金
    工程履约的保证金是不属于违约金范畴的,两者属于不同概念。工程履行保证金是指工程合同双方为确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担保条款,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应当予以退还,而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消防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且不超过15万。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
    2023-07-28
    272人看过
  • 要收员工安全保证金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要收员工安全保证金吗用人单位不可以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劳动合同的内涵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
    2021-10-0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没收工程投标保证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31
      今天为您解析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和作用。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 工程保证金的应收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般正规的付款运转是这样的: 1、签订施工合同之后,业主有预付款(一般10%,分三次付清); 2、每月完成合同工程的部分,通过现场监理认可签字,业主中期支付(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竣工后,除预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的都付清; 4、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完成后(一般为两年),业主付清所有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工程保证金属于工程款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5
      工程保证金是不属于工程款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三。
    • 工程保证金管辖法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职工入职收取保证金违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4
      收取保证金是违法行为。一.1994年,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二.1995年,劳动部颁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