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建房耕地有没有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14:18 160 人看过

耕地建房拆迁没有补偿。一般不补偿耕地上非法建设的非农设施和建筑,但作为耕地产权人,仍可获得耕地对应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合法补偿。在耕地上建设非农设施和建筑是违法的。非农设施只有经批准将这部分耕地转化为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的临时用地,才能建设,但也应在期限届满一年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因此,征地时,除在批准使用期内临时建房外。

成都违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0年成都市政府规定

1、房屋补偿费

单价*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补偿;

2、政策性补偿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政策性补偿费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砖木的14元m2月,砖混的15元/m2月,框架的16元/m2月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选其一):按净利润损失计算。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按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3)搬家补助费:住宅按每户3000元发放搬家补助费。

3、政策性补贴

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2.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五年物管费补贴。房屋建筑面积九十平方米以下(含九十平方米)的,按九十平方米发放。

4、搬迁奖励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房屋实施征收的,分开或合并发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单位房屋实施征收的,合并发放,总金额按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总价的1%计算,低于8万元的按8万元发放。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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