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不动产损坏的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25:12 156 人看过

一、造成不动产损坏的如何处理

侵权行为造成不动产损毁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由侵权人负责修复和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侵害财产权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1)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2)按“其他方式计算”确定财产损失的,如侵犯知识产权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股权侵权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的财产损失计算问题等,在这类侵权案件中,财产的损失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又比如在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具有特定价格意义的财物(如结婚照)损害时,就不能简单根据被损失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而应当依据损害后果造成的难以弥补的其他后果,结合其由此给权利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考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处理货车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坏
    车内物品损坏,属交通事故中的财物损失,如果物品损坏与事故有直接关系,那么赔偿也按责任比例赔偿,不过,保险条款可能会拒赔车内物品损失,需要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肇事方破坏了现场怎么办1、如果是交通事故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是机动车与非
    2023-07-07
    3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扣押侵权人财产造成的损害
    1、如何处理扣押侵权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如果人民法院应申请人的请求扣押了被侵权人的财产,如果扣押是错误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第一百零五条申请保全错误救济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如何解决侵权责任纠纷。调解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组织调解。侵犯著作权的,由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主持、教育、指导当事人就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方案,签订调解协议。然而,调解并不具有执法的特点。如果一方不遵守“游戏规则”,调解失败,可以诉诸诉讼。仲裁如果版权受到侵犯,版权仲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仲裁程序对版权纠纷案件进行裁决,该程序主要适用于与版权合同有关的纠纷。一方因法律执行的性质不履行仲裁裁决
    2023-05-07
    487人看过
  • 房屋因施工造成损坏的怎样处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损毁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按造成房屋的实际损失赔偿。一、劳务分包个人工伤保险由谁承担伤保险原则是谁的职工谁负责(与谁签合同谁负责),一般劳工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与施工分包公司不是一个概念)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向劳务分包公司要人,施工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是用人单位,所以是劳务分包企业负责的工伤保险的缴纳。现在有很多包工头(这是不合法的)直接带领农民工去施工单位去工作,没有经过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律默认这个钱是由施工单位出,出了事是由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找谁都行)然后由出钱的一方追偿,比如有人在工地上出事,责任是分包单位的,但是分包单位和总包都找不到,劳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求赔偿,建设单位再找总包追偿。二、卫生间下水弯管漏水谁的责任物业有责任帮助检查漏水原因。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若为房屋质量
    2023-03-20
    232人看过
  • 员工给公司车辆造成损坏应如何处罚
    一、员工给公司车辆造成损坏应如何处罚员工给公司车辆造成损坏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023-06-01
    451人看过
  • 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
    自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理方式是免除刑事责任承担。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又对那些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犯罪人保留适当处罚余地,从而避免放纵犯罪的不公正现象发生。《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
    2023-03-12
    278人看过
  •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来说,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赔偿哪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023-04-21
    8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假冒商品造成损害?
    处理假冒商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五百兜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假冒商品未销售算不算侵权假冒他人的品牌进行假冒产品生产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还会侵犯产品的商标权,要依据具体情况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
    2023-08-04
    215人看过
  • 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
    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的,可以收集好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损坏个人名誉适用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至于赔偿,则就区别情况了。该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
    2023-04-27
    236人看过
  • 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理
    家里发生保险事故,火灾,水浸等那么当然是首先打电话给消防部门了和保险公司了,然后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施救措施,减少家庭财产的损失。如果发生盗窃或其他天灾人祸,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好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证明,受损物品清单,购物原始发票等赔款期限为10天,前提条件是赔款金额要先确认下来。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赔款数额确定期为60天内,60天后仍不能确定的,保险公司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确定的最低数额先行支付,待最终确定后再补齐差额。索赔时效为两年,超过规定时限,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
    2023-08-18
    70人看过
  • 如何处罚失职造成的损害
    1、如何对失职造成的危害进行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任职期间因失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只能要求有限赔偿。故意造成的,全额赔偿;重大过失造成的,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过失造成的,不予赔偿。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是对党员干部的失职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因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给予撤销党职处分,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因此,如果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基本掌握了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
    2023-05-02
    263人看过
  • 违章停车拖车造成损坏怎么处理
    一、违章停车拖车造成损坏怎么处理交警在拖车的时候,是不能够向驾驶员索要拖车费用的。而且如果车主的车辆因为交警处理的方式不当发生了损坏,车主可以向交警要求赔偿。尽管是因为违章停车才发生了拖车行为,但是因为拖车在拖运车辆时方式不当,对车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车主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
    2023-04-07
    34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法官违法执行造成的损失?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生效的判决书是需要执行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法院执行疏忽造成执行人损失的,执行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民事执行赔偿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阻碍执行职务是如何处理的?一、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情节严重:1、带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恶劣的;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阻碍执行职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
    2023-07-18
    231人看过
  • 职工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职工工资可以扣么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简历不真实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简历不真实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
    2023-04-02
    302人看过
  • 谁应该对施工造成的道路损坏造成的行人损坏负责
    1、施工期间道路损坏造成行人损害的责任人(侵权责任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施工期间道路损坏,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造成行人伤害的,由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地面建设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检查井等地下设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履行了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施工应当在公共场所、路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由于公共场所的特殊性和人员进出公共场所的广泛性,在这些场所施工时可能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险。2。施工人员未设置明显标志,未采取安全措施。这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地面建设造成的损害是一种不作为侵权行为。造成侵权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律警示义务。3。后者应以劳动合同法或劳动合同法来调整,而不是以专门侵权法来调整。
    2023-05-3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盗窃机动车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发生物流的产品造成损坏应该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0
      首先看商品是否有保价,未保价的货物理赔是按照运费的2-5倍理赔的,这点填写托运单的时候背面条款里面有。其次弄清货物损坏的原因,是物流在托运环节导致的,还是由于发货时包装不到位,导致货物受损。良好的包装在合理运输途中一般是不会受损的,如果完全是物流公司的责任,直接到国家邮政总局官网投诉该物流公司。投诉类型选择:沟通方式不畅,选其直接退回物流公司处理,跟物流公司协商解决事情,尽量得到合适的赔偿。如果协
    • 破坏计算机系统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该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
      公司员工因经济待遇问题引发对公司不满,出于报复心理破坏公司计算机软件程序,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行为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
    • 如何处理因楼上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楼上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如何处理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1、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