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53:35 357 人看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为培育发展我市的建筑市场体系,治理我市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管理混乱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的行为,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意见〉的通知》(建监[1995]37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订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目标

试点总的目标是:使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配套完善,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受到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具体目标是:

开工报建率达100%;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比例达到60%以上,倒手转包工程的行为基本杜绝;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90%以上;

实行建设监理的项目达50%以上;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覆盖率95%以上;

二、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组织

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面广、难度大,为了保证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作。

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戴治国

副组长:区广权(市建委)邵云平(市建委)李震强(市建委工委)

成员:罗焕良(市建委)马福全(市建委)史渝平(市建委)徐辉生(市建委)麦洪耀(市质监站)陈新文(市定额站)陈志强(市招标中心)张贻尘(市建委)

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由市建委施工处牵头,综合法规处、技术处、市质监站、定额站、招标中心派员参加,负责实施工作。办公室暂时设在市建委施工处内。

为了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拟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市建委负责召集,市计委、工商、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参加。通过联系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制订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做好协调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下,共同把试点工作组织好。

三、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的内容

(一)摸清情况,健全管理体系。

在市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对我市所有的建设工程,对承发包双方和中介单位等市场的主体,对从工程报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按我市现有的建筑市场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会同市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同时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达到统一管理市场主体资格,统一管理市场交易、市场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的要求。

同时,要明确综合管理机构和各区、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和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使建筑市场各项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二)制订颁发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市场各主体行为的管理规则,及其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使建设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工作都能有法可依,同时要针对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相应的规章和有效的措施,对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进行治理。在实践的基础上,把成熟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的文件上升为法律,以提高依法管理的权威性。

(三)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资格管理。研究制定建设单位资格审查条件。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委托相应的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组织代理。

对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查处任意将工程肢解发包,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不合理压低价格、强行指定采购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规范建筑企业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照越级承包设计施工任务,倒手转包工程,出卖证照或图章,不遵守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

三是把中介服务组织纳入建筑市场管理。坚持已有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制度。抓紧制订招标投标代理、标底编制和工程咨询等单位的资格标准、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

四是建立个人责任制度,对违反建筑市场法规,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不仅要追究单位责任,更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探索适应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程序。

拟建立广州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除公开招标外,把业主、承包商、中介商和各种服务机构都纳入中心,建立相适应的简明、合理、科学、有效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从报建开始,包括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各种许可证的发证等等,所有的手续均实行“一条龙”的配套服务,把所有的工程纳入市场管理中。把住开工审批关,凡是违法违规工程,决不允许其开工。同时也要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严禁不合格,有隐患的工程投入使用。

加强合同管理,遏制合同违约现象,提高合同履约率,创造条件,建立建筑专业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改革建筑产品价格管理形式,逐步放开一些难度较高、风险较大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向市场形成价格过度,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使部分建筑产品的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建立建筑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信息的收集发布渠道,定期发布市场价格和调整手段,为调整造价提供依据。加强对工程标底的检查和中标价格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标底和价格。

(五)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执法监督。

建筑市场治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授权的市场综合管理机构应与市计委、工商、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搞好执法检查。

(六)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单位的先进办法。今年要以总结“世贸中心”、“中天广场”等项目的管理经验为先导,以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为突破品,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严格制度,加强管理,积极从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入手,使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广州建筑业争光。

四、时间安排

(一)1995年10月至96年3月为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成立建筑市场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机构;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召开实施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1996年4月至96年10月为实施阶段,按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三)1996年11月至96年12月,总结验收阶段,收集整理资料、数据,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市政府、省建委和国家建设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市各有关单位执行。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纠纷调解相关文章
  • 广州市地名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物名称申报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自1999年5月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并于同年8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和绝大多数建设单位对地名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名命名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告代理商由于缺乏依法使用地名的观念,不时出现对建筑物(包括楼宇、楼群、住宅小区等,下同)擅自命名、更名并在公开场合使用宣传的情况,近来更有日趋增多之势。例如:有的使用未经批准甚至外国地名冠名的建筑物名称进行广告宣传;有的取得经批准的住宅小区、楼群名称后,对小区或楼群中的部分楼宇又擅自命名进行广告宣传;有的将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擅自更改后进行广告宣传;有的取得经批准的建筑物名称后弃而不用,另行使用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或同时使用经批准的和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名称进行广告宣传,等等。这些情形,均违反了《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制止此风蔓延,严
    2023-06-10
    353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行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2005]19号)和《2005年北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京整规办发[2005]5号)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以及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扰乱我市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我市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一)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检查的范围是本市在建的建设工程。1、建设工程转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将
    2023-06-10
    52人看过
  • 批转市建委制订的《天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综合开发管理部门第三章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第四章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第五章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委制订的《天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凡在本市从事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是指在城市一定规模的区域内,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土地、基础设施、房屋、环境进行配套建设、经营、管理。第四条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必须
    2023-06-10
    222人看过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及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按照建设部的资质标准结合目前我市园林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要求如下:一、各区县建委资质管理部门对所辖区注册申请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二、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的招投标市场,请各招标管理部门对参加园林绿化工程的投标单位的资格严格审查,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按照资质等级的经营范围参加工程的投标。三、目前已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包括试行)要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照企业的实
    2023-04-22
    454人看过
  •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市场准入廉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交委、水利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市建委与市交委、市水利局共同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市场准入廉洁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二○○四年九月十日重庆市建设市场准入廉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廉洁监督机制,营造诚信公平建设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重庆市建设市场行贿受贿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重庆市建设市场准入廉洁管理工作,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第三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有国有资金投入的房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
    2023-06-10
    76人看过
  • 批转市计委关于调整广州市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管理办法请示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计委《关于调整广州市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管理办法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计委反映。关于调整广州市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管理办法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0〕19号)和市政府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拟调整原来由市公安局代市政府征收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及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对使用外来劳动力单位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及使用管理办法。现将具体调整意见请示如下:一、调整市区暂住人员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收费办法。(一)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将原按省政府粤府函〔1992〕578号、〔1993〕107号、〔1993〕320号文件和市政府穗府〔1992〕111号文
    2023-06-10
    69人看过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建筑窗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各有关单位: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中关于“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适合本地区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目录”的要求,为把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建筑使用功能。我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建筑窗作如下规定: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禁止使用推拉窗;二、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的外窗(包括:居室、起居厅、厅、厨房、卫生间)禁止使用推拉窗;三、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的封闭阳台、非采暖公共间可采用推拉窗(采用88mm以上系列型材,采用硅化加片型毛条,传热系数应符合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四、凡在2006年8月1日起,主体工程尚未竣工和新开工程,应执行本规定。以上规定,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
    2023-04-22
    375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委系统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5·17”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京交安办字[2005]1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委将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目的及范围治理目的:检查隐患、消除违章、杜绝事故、确保安全治理范围:以北京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公车为主,重点是施工、生产和运输车辆。二、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交通安全负总责。各单位要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组织部署本次活动。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完善管理机制,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员基础档案,防止管理失控。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特别是外埠单位职工的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对
    2023-06-08
    50人看过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请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上报的《昆明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请示》,请各有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认真遵照实施。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在新建住宅小区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中,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健全、完善管理规定;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要认真按规划建设,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及时上缴政府有关费用。昆明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一年九月四日昆明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请示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新建住宅小区综合开发的管理,克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见缝插针”、“分散建设”,按照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和“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特就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新征地开发建设的小区和旧城改造建设的小区,以下相同)必须按规划实行综合开发、配
    2023-06-10
    430人看过
  •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建委关于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新县城管委会,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将《云阳县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五月九日云阳县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云阳县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要求,为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指出,有形建筑市场是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全面、规范服务的场所,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设立办事“窗口”,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信息咨询,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监管提供条件的场所。有形建筑市场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促
    2023-06-10
    287人看过
  • 湖南省关于收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费的通知
    各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省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政府关于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多年来实施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收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费对象为经批准设立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收费标准按开发企业进入开发成本的管理费,即(1992)湘价房字第280号文件规定的管理费的2%收取。三、各开发企业按开发项目管理费总额计算,缴所在地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县(市)从收取的管理费总额中30%交地、州、市,地州市从收取的管理费总额中30%交省。四、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费属行政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五、执行单位应持本通知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通知自一九九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2023-04-22
    354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关于杭州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管理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关于杭州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管理的暂行规定(市建委二○○五年五月十九日)为加强对杭州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建设管理,指导地块出让与建筑设计,根据相关法规,参照外地政策并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一、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净面积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批复中予以明确。同时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单独列出。二、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土地出让金。非避难空间(如设备间、楼梯间)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定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三、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作为消防疏散公共空间,不核发产权,也不计入分摊面积。避难空间的净面积在竣
    2023-06-10
    101人看过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一日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真正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根据省交通厅《黑龙江省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和省公路局《黑龙江省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实施市交通局为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主管部门,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政策制定、委托设计、设计审核、程序管理、办法制定、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县(市)、区政府为各县(市)、区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设主体,县(市)、区交通局为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二、建设标准按照交通部提出的要求,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合理掌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优化建设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2023-06-08
    419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近年来在模板工程施工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大模板存放、吊运、拆装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二、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
    2023-04-22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纠纷前,应当充分了解纠纷产生的缘由,以及纠纷的争议焦点;2、调解纠纷应当做好居中第三方的责任,不能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做到客观公正;3、调解纠纷要能够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4、调解纠纷,... 更多>

    #纠纷调解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建筑市场劳务分包资质如何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
      首先当然是准备资料,需要准备一下材料,在申请劳务分包资质前,一定要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将所有所需材料准备齐全,避免重复跑趟,浪费时间。 准备好资料后可以先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条形码文件。然后带起以上准备的资料到所在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通过审核后,建设部门官网会出相关受理通告,所有手续办完之后领取劳务分包资质书就可以了。 在办理劳务分包资质时需要注意的要求有: 资金要求:企
    •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内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二)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规范;(三)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四)负责建筑市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本市交通、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
    • 广州市建筑市场劳务分包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2
      1、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
    • 广州市第六十条关于建筑废物的法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建筑市场主体管理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