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4)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设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二审,审理结果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则将案件移送到死刑复核庭进行复核。
(5)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2、回避
死刑复核程序既然是一种诉讼法上的程序,就应该有回避制度这个诉讼法上的基本制度。然而死刑复核庭的审判人员在依法进行复核工作时是不对被告方公开的,被告方只能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下达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复核操作人员,而此时才请求回避可能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在复核庭依法组成后,应当向被告方送达立案通知书并载明复核人员,让其申请回避;同时审判人员也应该自行申请回避。当然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复核时,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况毕竟少见。
3、允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交辩护词
有的学者主张死刑复核时应当由秘密操作改革为控辩双方同时到庭。笔者以为这就有点像三审制了。其实,如果控方认为判处死刑不合法,自然会提起抗诉,反之,如果控方没有提起抗诉就说明控方是认可判决结果的。控方的公诉意见已经在一、二审中充分阐述了,判处被告人死刑就说明控方在诉讼中已经实现了公诉的目的了。若在死刑复核中,仍然要求控方出庭,控方也只是将公诉意见重新宣读一遍,这显然是在浪费有限的诉讼资源,不利于检察院集中司法资源打击犯罪。而对于被告方就不同了,由于被告方在一、二审中提出的辩护意见可能没有被法院采纳,或有新的辩护意见,那么就应当允许辩方在最后一道救济程序中把辩护意见充分彻底地发表出来,同时复核工作人员还应该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辩解,做到兼听则明,以利于复核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阅卷、提审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及其委托人的辩护意见后,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或者是改判的裁定,死刑复核庭作出的裁定一经送达给罪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4、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间
笔者以为明确的期间是任何诉讼程序必不可少的要素,没有规定期间的诉讼程序是不完整的。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就没有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间作出规定,于是就出现了经过几年才下达死刑复核裁定的奇怪现象。这样既不利于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也不利于加强复核人员的责任感。而且让被告人长期处于待杀状态,既是对犯罪分子的精神折磨,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④所以笔者认为参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期间,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当规定复核死刑案件应该一个月之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别重大的案件可报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后延长一个月。
-
死刑复核程序:一个“核”问题
423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限制规定,死刑核准权的问题
82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三大问题探究
367人看过
-
什么是死刑复核,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流程
473人看过
-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复核程序
379人看过
-
收款凭证复核应注意的问题
455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想了解下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有违司法被动性原则 (二)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失衡 (三)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没有对审理期限作出合理限制
-
想了解下死刑复核收回的程序意义及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死刑复核收回是我国保证死刑的准确适用而设置的一项特别程序。为了更好地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作用,减少死刑复核权下放后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对此,本文拟从死刑复核程序收回的正面意义以及今后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两个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举措进行论述。
-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具体是怎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3死刑复核制度是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和核准的制度,包括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核准。死刑复核制度具体表现为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包括死刑案件的报请复核、复核和核准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死刑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
-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的核准规定是什么,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