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需要制定土地征收征收计划。如果征地超过征收范围,就意味着少批多占。如果不公布计划,就意味着没有批准和第一职业。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占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农用地转用和补耕计划、地方性案例和征地计划,应当分批、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使用证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计划由批准农用地转用计划的人民政府连同农用地转用计划一并批准。(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分别组织实施和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镇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用地转用和耕地补充规划,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五条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实施,农业人员的安置方式和征地补偿期限,由被征地的乡(镇)或村批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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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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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批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置?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5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征收土地之前,征收方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制定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土地超过范围的,必须返还占有的土地,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采取欺诈手段欺骗批准,非法占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有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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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少批多占会如何处置?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5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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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批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征收方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制订征收方案确定征收范围,征收的土地超出范围的,对多占的土地要退回,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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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4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即大家口中常说的“征地批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四十六条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 在征地实践中,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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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被未批先占如何维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或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许可,非法占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有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有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处罚金的非法占有土地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超过批准的数量占有土地,多占有的土地被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