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能否适用留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4:54:22 50 人看过

基于约定的对标的物的维修,保管等行为所产生之债可以行使留置权,则与基于对无因管理之物的管理所产生之债的区别只有后债为法定之债。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对债的类型没有规定是约定之债还是法定之债,只要求有关联性。据此,可以构成留置权,但是如果动产具有可分性,则应当只留置与其债权价值相对应的动产。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因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由谁承担,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由谁承担无因管理产生的债,一般是由受益人来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2023-04-19
    133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由谁承担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由谁承担无因管理产生的债,一般是由受益人来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2023-06-19
    314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包括因无因管理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故造成的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之债怎么讨要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
    2023-06-19
    206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无因管理不是合同之债,是法定之债。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是什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
    2023-06-19
    4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互负债务的,债务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2023-04-19
    406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以受益为限吗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以受益为限吗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之债并不以受益为限,无因管理之债以管理人支付费用和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
    2023-06-19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能否适用留置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之债不能适用留置权。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留置该动产与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之债能否适用留置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之债不能适用留置权。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留置该动产与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 民法典无因管理之债能否适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之债不能适用留置权。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留置该动产与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企业之间的留置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与管理事务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无因管理中不能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
    •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企业之间的留置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与管理事务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无因管理中不能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