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保监局等部门《关于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02:43 291 人看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订的《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展能繁母猪保险,是稳定生猪生产、妥善解决生猪供应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调动农户养猪的积极性,帮助农户分散转移风险,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保障人民生活。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九日

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1号)精神,为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保护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建立有利于我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指导、支持,并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组织、宣传、推动和落实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开展,保护养猪户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

市场运作是指能繁母猪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在充分调动经办机构积极性的同时,重视经营风险并制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广泛参与是指财政、农业、保险监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促使符合条件的养猪户积极投保,将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要同母猪饲养补贴政策、农业信贷政策和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协同推进,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主要内容

(一)投保人。

投保养猪户要具备以下条件:能繁母猪存栏量为30头以上;未达到此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组、联户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二)保险责任和期间、保险金额和费率。

1?保险责任。

能繁母猪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重大病害包括: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自然灾害包括: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兽伤害。

2?保险期间:一年。

3?保险金额: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

4?保险费率:6%.

5?保险费:60元/头。

(三)经营模式和承办保险公司。

现阶段,我省能繁母猪保险采取自营模式,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具体承办。

各设区市在具有经办资质的保险公司中选定一家,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三、政策扶持

(一)对投保者给予扶持。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养殖户负担20%.2007年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从2008年起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照省、市7∶3比例分担,其中省直管县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保费补贴由市、县财政部门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补贴结算方式另行制订。

(二)对承保公司给予扶持。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险企业对能繁母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提供保险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

2?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经营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做好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积极通过再保险、防灾防损等措施降低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经营风险。

3?各市、县政府可以采取以险养险、费用补贴等多种措施,支持经办机构开展业务。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陕西保监局参加的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保监局,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各市、县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经办保险公司在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二)明确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财政厅负责制订有关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负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的下达、拨付、结算等管理工作。省农业厅要建立健全能繁母猪动物防疫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严格免疫制度,对保险生猪按照严格的免疫程序、使用合格疫苗进行免疫,统一建立免疫台账,统一佩戴耳标,统一免疫证管理,做到应免保险生猪国家强制免疫疾病免疫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检疫制度,促使农户在外购生猪时,要经严格检疫、隔离观察等措施后方可引入,以防止疫源侵入。三是推行科学饲养与消毒制度化,全面推行经常性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把可能发生的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本行政区域内防疫、免疫接种预防情况等相关信息,协助保险公司对生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耳标查验工作,对生猪保险防疫、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陕西保监局负责指导保险公司按要求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投保养殖户的合法利益,依法查处损害养殖户利益的行为。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汇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要制订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服务、防灾防损等方案,完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条款费率,报保险监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三)进度安排。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自2007年8月15日启动,年底争取达到能繁母猪投保率100%的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在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的13个养猪大县,以规模化、园区化养殖户为重点,按照早安排、快起步、落实好的原则启动保险工作;第二阶段,在所有生猪生产县(区)的主要规模养殖户中实施,尽快扩大保险覆盖面。各经办保险公司承办能繁母猪保险要坚持统一原则、统一基本做法、统一口径,主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恶性价格竞争。

(四)加强宣传。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能繁母猪保险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做好《实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保的积极性,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清理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精神,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住房建设和销售步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住房建设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整顿的范围和重点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包括住房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征地、建设、销售及使用全过程的各项收费。整顿的重点是:取消所有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收费项目;取消虽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但与现行产业政策、行政管理体制变化不相符合已失去合理性的收费项目及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二、整顿的内容(一)取消一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2023-06-10
    384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陕政办发[2000]6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00年7月14日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提出以下意见: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陕西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报省政府批准;指定发布
    2023-06-07
    319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三部门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实施意见的
    省劳动厅、人事厅、民政厅《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保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稳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我省劳动、人事、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类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形成了企业、机关事业、农村三大社会保险体系,并且正在积极促进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但是,目前仍有个别行业和地方,从行业、部门利益出发,未经政府授权和批准,自行插手社会保险具体事务;也有个别行业,不参加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自成体系,搞行业统筹。这些都给我省社会保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不应有的困难。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国家主管部门多次明确,这项工作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的进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示,社会保险工作目前仍保持劳动部门负责
    2023-06-09
    310人看过
  •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国家赔偿法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国办发[1994]10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积极开展国家赔偿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对施行国家赔偿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国家赔偿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且对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都有重大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要把学习和宣传国家赔偿法作为今年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的一个重点,切实抓
    2023-06-06
    395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财政局:现将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就工程质量保证金单独在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将其合并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统一约定,但不得重复约定。从5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所有建设工程,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就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予以明确。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
    2023-06-10
    268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陕西省银行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陕政办发[2008]8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加快陕西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银行卡是目前个人使用频率最高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银行卡产业对于拉动消费、扩大税收、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推动服务、餐饮、住宿等行业发展以及提升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制订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规划,明确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实现途径,促进全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八月六日加快陕西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快陕西省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促进消费、扩大税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
    2023-06-07
    419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全省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确保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提高城市防空袭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作为各级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依法参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二、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等人防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三、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2023-06-10
    241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保监局等部门《河南省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保监局、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河南省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四日河南省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实施细则河南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为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6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准确合理的理赔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政策性肉鸡、奶牛、烟叶保险条款履行经济补偿责任,切实为农户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二、组织实施各试点市、县(市)要成立查勘理赔定损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财政部门牵头,保险、发展改革、烟草、农业、畜牧、气象等部门专家组成
    2023-04-23
    341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07年9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7月3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安排部署了以生猪生产为重点的当前“菜篮子”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财政部下发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从2007年开始,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做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的各项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内政发电(2007)3号)
    2022-04-13
    152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安居工程”,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城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十分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省政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城镇住宅建设加快,取得了很大成绩。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1993年的人均6.9平方米,住房配套率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加上受财力限制,我省住房建设欠帐很多,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比全国1992年人均7.3平方米低5.5%,住房使用功能也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全省约有18万户无房居住和住房困难。为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步伐,逐步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实现2000年城镇居住水平
    2023-06-10
    262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陕西省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分工,稳步推进。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供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去年以来,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我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1992〕69号)及兴平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之后,各地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引起了重视。有8个地市召开了农村
    2023-06-09
    229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省内产品与省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总体目标:从即日起至
    2023-06-06
    56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劳发[1999]63号),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省人民政府: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以保证社会保险金的拨付和发放,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一、关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问题。《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我们建议,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仍由设立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其理由:一是我省自1988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以来,养老费征
    2023-06-04
    91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电站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火(热)力发电是我省电力的主要来源。电站锅炉容量大、压力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电站锅炉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以下统称“电站锅炉”,包括电力系统发电厂、地方发电厂及企业附属电厂)的安全工作,支持发电厂多发电、发好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电力保证。二、各发电厂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登记、运行管理和定期检验,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搞好安全监督检查,
    2023-06-09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和原“五七工”、“家属工”超龄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省人
    • 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 陕西省西乡县民政局的职能是如何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31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 陕西省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建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陕西省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特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意见》规定,陕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凡具有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均在新型农村社会
    • 陕西省交通法实施办法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5
      现在的陕西省交通法实施办法,具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