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中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05:03 197 人看过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5、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6、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一、房产公证需要证件有什么

房产公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3、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对于不完备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制作公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如下:

1、房产继承公证;

2、遗嘱公证;

3、赠与房产公证。

综上所述,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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