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二、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指,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说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不论如何一定要及时上报,这样才可能把伤害程度减小到最低。
-
不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349人看过
-
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409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什么?
242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
347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465人看过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21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谎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8对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第139条之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的规定,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意思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一般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
-
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
-
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0客体方面。本罪侵权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造成虚假,结果延误了事故的救治,进一步扩大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为。客观方面。客观地表现为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不报告或谎报事故情况,延误事故救治,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1条的规定,生产经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本部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如果不立即
-
不报安全事故犯罪是什么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3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 1、本罪的主体是负责报告安全事故的人员; 主观方面由故意组成; 3、犯罪对象是安全事故监督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报告的人员不报告或谎报事故,耽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