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52:19 252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九条【融资租赁标的物交付】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怎么办

当租赁人擅自抵押租赁物时,出租人可以如下进行处理:

1、出租人可以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2、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出租人不可以主张抵押无效,要求取回租赁物,但可以要求租赁人赔偿。

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取得,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第三人通过抵押权取得租赁物的,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无效,要求返还租赁物。

(1)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2)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3)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

(4)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物为租赁物的其他情形。

4、出组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哪些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但有两个文本中的可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供参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1/2。一、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
    2023-04-02
    173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物毁损、灭失对租金给付义务的影响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毁损、灭失对租金给付义务的影响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一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租赁物毁损灭失谁的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
    2023-04-13
    414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瑕疵的租金该怎样支付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在于:承租人自行选定设备和供货人,自行验收和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出资并拥有租赁物所有权,但不承担租赁物质量瑕疵风险,承租人亦不得以此抗辩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即租赁物的质量问题不影响出租人依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设备虽有严重质量缺陷,但不得因此而免除或减少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义务。但租赁公司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缺陷,不适合承租人使用,长期滞留必然造成损失,此时租赁公司负有积极处理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公司怠于履行此义务,承担贬值损失理所应当。由于处理设备时,租赁期已届满,依融资租赁之特征,此时设备所有权应归承租人,承租人有权获得出售设备所得之价款,而租赁公司则有权收取扣除设备贬值后的租金及其利息、罚息。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既有联系,但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因供货合同及设备的质量缺陷所产生的损失,毫无疑问应由购货人向供货方行使索赔权,一般而言,购货人即出租方,购货合同仲裁与融资租赁合
    2023-04-21
    408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是什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二、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毁损,承租人要赔偿吗在实践中,租赁物损毁,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承租人导致租赁物损毁的,要赔偿。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自驾游租赁了一辆小汽车,那就有义务保管好汽车,要是因驾驶不当导致汽车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不需要赔偿。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
    2023-04-19
    186人看过
  •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出租人,还是交交付给承租人?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的对方当事人虽为出租人,但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此为约定的代出租人履行交付义务。这是因为,出卖人是由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是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承租人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人,并对租赁物了解,所以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接收,而不由出租人接收。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而不向出租人交付,且出租人不负迟延履行责任,这是融资租赁中的买卖部分与买卖合同的一项区别。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应当由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未按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为违约行为,应负违约责任。出卖人对交付的标的物负瑕疵担保责任。在融资租赁中,瑕疵担保责任不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承担,而是由出卖人承担。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虽不是租赁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但因租赁物的直接受领人是承租人而非出租人,就这一点来看,承租人有如
    2023-06-14
    126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什么
    一、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物归谁所有,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也就是说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维修义务是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出租人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租赁合同一经签
    2023-06-23
    279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编融资租赁的有关内容有
    一、民法典合同编融资租赁的有关内容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
    2023-06-19
    365人看过
  • 民法典融资租赁转移所有权吗
    一、民法典融资租赁转移所有权吗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实际上的所有权仍然没有转移。《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
    2023-04-12
    43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准是什么,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标准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的标准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736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签订。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6、租赁合同的期限;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二、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什么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
    2023-06-20
    156人看过
  • 民法典什么情形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民法典》中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定解除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
    2023-08-12
    342人看过
  • 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确定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确定有哪些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七百四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的方式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从承租人角度,租赁物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租入物件的租金可以摊入当期费用的租赁交易。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降低或保持资产负债率,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政策,愿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
    2023-04-12
    391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什么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七条【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二、融资租赁公司的担保方式1、采购担保对于大型设备,租赁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给供货厂商,通常采用三个以上的支付阶段,既:预付货款、阶段付款(可分多阶段)和尾款。预付货款通常有两个作用。2、租赁担保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交易方式,因此在业务操作中既有融资担保问题,也有销售担保问题。3、融资担保至今还有许多人认为融资租赁是出租人给承租人提供融资便利。实质上需要融资的是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多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操作中不但得不到钱,反而要向租赁公司不断的付款。4、司法担保为了制止承租人的
    2023-04-13
    14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一、民法典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是谁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三、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二)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三)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
    2023-05-03
    31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租赁交付定金是否能退
    如果收受定金的房东没有违约,定金是不能退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租房子交了定金能退吗根据定金罚则,如果是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租房,导致租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则承租人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不是由于承租人原因,而是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是有其他约定的退还订金事由发生,定金应当双倍退还给承租人。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则超过主合同总价20%的这一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2023-08-02
    62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融资租赁怎么解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民法典》中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解除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卖人应向谁交付标的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和租赁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6
      现代租赁已成为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经营租赁是指以提供设备等资产的短期使用权为特征的租赁形式,而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从而最终获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一种租赁形式。二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
    • 《民法典》对融资租赁物所有权的对外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该租赁物为承租人占有、使用,为避免权利外观影响导致产权不清晰的情况,《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融资租赁中的标的物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6
      1、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但有两个文本中的可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供参考: 2、《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 3、《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 (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