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侵犯姓名权的嫌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27 08:59:07 373 人看过

您好,我已过18岁,由于名字过于简单,重名普遍,想改名字,但公安局拒绝因为他们有条例。我如果想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话,胜诉的可能性是否很大。据我所知《民法典》99条对姓名权的规定是保护公民姓名权的。而且法律效力应该大过《户籍管理条例》吧。请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律师解答:

按照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人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签字的《姓名变更登记申请表》;(三)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审查核实。对符合法定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齐;经审查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办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你认为公安机关拒绝办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我省城市化进程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2]13号)

二、办理条件及手续

1、落户

(1)新生婴儿落户:

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持父母《户口簿》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

凭省、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拟落户地《户口簿》、本人《毕业证》;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大专以上毕业生,未分配工作,需挂靠亲属处的,凭亲属同意证明、《户口簿》及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

凭县、市(区)以上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本人《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手续。

(4)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

(5)归国华侨定居落户:

凭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6)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

凭省侨办的批准证明。

(7)台胞回大陆定居落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本案侵犯的是姓名权而非名誉权
    [案情]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杜-文,近期遇到了一件蹊跷的事:贷款买房前期手续都办好了,去银行贷款却被告之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在7年内各商业银行汇票不得贷款。自己一向遵纪守法,究竟在什么时候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他郁闷极了。原来,2004年8月,**公司贾汪支公司与中-行联合举办“手机优惠大奉送”活动,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均可办理,费用委托中国银行徐州分行从长城卡账户上划缴。杜-文单位的同黄-斌得知该项活动后,觉得比较合适,想办理,但黄-斌身份证丢失了,就向杜-文借用身份证,并言明是买个手机卡用。杜-文觉得这是小事一桩,就将身份证爽快地借给了黄-斌。黄-斌拿着身份证到联通公司办理手机手续,填写了长城卡申请表,在持卡人亲笔命名栏上签上杜-文的名字,并将申请表拿到单位加盖单位的章,与联通公司签定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办理人必须承诺二年时间从入网之日起每月最少消费66元,在两年内最
    2023-06-01
    170人看过
  • 公布姓名住址是否侵犯隐私权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湘和律师事务所胡勇平律师,胡勇平律师就该问题做出了解答,他认为,这个案例牵涉到“隐私权”与“知情权”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个人隐私原则上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与“知情权”相冲突时,应采用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保护知情权。也就是说当事人只享有部分的隐私权,法律规定这种剥夺是对个人某些不良行为的惩罚,但这种剥夺并不影响权利人对其他权利的行使,信息主体仍可要求使用者将此类信息应用于合法目的,并享有知情权、异议权,对不正确内容进行更改。此次**电信作为权利人,进行网上公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造成隐私权人的轻微损害,为服从社会利益和双方权利主体的利益需要,保护社会关系稳定和安全,是可以相对限制自然人的隐私权的。在欠费用户下落不明,经过多次催缴仍然不缴纳欠费,**电信通过网络诚信警示函公开送达的方式,对用户进行话费催缴并没有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2023-06-01
    349人看过
  • 户籍丢失嫌麻烦侵犯他人姓名权
    “他们滥用我的姓名办理结婚登记,致我男友误解,以为我有结婚、离婚的婚史,不愿与我结婚,为维护我的名誉,我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给我赔礼道歉。”1月26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滥用姓名引起的姓名权纠纷案中,原告方*莉庭审陈述。2005年6月份,被告王-刚、李-文准备登记结婚,因李-文全家搬迁,户籍丢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王-刚随找到自己妹夫姨家(即原告方*莉家)亲戚,称未婚妻户籍登记丢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想用方*莉的户口薄和身份证附李-文的照片去办理结婚登记。当时方*莉在外务工,只有父母在家,其父母想只是借用女儿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同意把女儿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借给王-刚使用。2005年6月24日,王-刚、李-文登记结婚,结婚证上是方*莉的名字。后方*莉务工回家得知此事,找到王-刚、李-文两人要求用他们自己真实姓名登记结婚。2005年9月5日,王-刚、李-文到登记机关办理
    2023-05-05
    246人看过
  • 关于是否侵犯他人姓名权问题
    你不会构成侵权的,请不用担心。相关法律知识: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例如,李宁牌运动服;乔丹牌运动鞋。这种姓名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可以通过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事业报酬等方式实现
    2023-06-08
    303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有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改名,盗用和冒用他人名字。姓名权包括改名权利或者姓名变更权利,使用权姓名的使用权力。一、侵犯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姓名权包括哪些权利姓名权包括的权利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1.改名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
    2023-07-17
    119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假冒作品侵犯的是姓名权还是署名权
    如果是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姓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是在原作者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对于在自己作品上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权利人有权制止假冒其姓名的行为,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经营者有权制止他人擅用自己的姓名。对他人作品上去掉作者署名或者表演者署名,而改为自己署名,冒用者的目的在于利用作品的影响推销自己时,其损害的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以及由此联系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因此,通过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一、姓名权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
    2023-04-05
    56人看过
  • 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
    一、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
    2023-05-06
    289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
    一、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侵犯姓名权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对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是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二、侵犯姓名权民事诉讼状范本(一)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二)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年龄:XX,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关系。
    2023-05-06
    458人看过
  • 姓名权可以侵犯吗
    不可以侵犯他人姓名权,侵犯姓名权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二、怎样认定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
    2023-08-18
    90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否会坐牢
    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的这些行为并不会坐牢,因为这种侵权行为并不属于我国刑法调整的范围,所以不论是侵犯到了肖像权或者是隐私权的,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都是属于民事责任,当然最核心的民事责任就是要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造成的财产损失要一律进行返还。侵犯姓名权的表现(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
    2023-07-23
    237人看过
  • 重名也算侵犯姓名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名是不会构成侵犯姓名权的,同姓同名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多的,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1、侵害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
    2023-04-17
    288人看过
  • 质疑他人犯罪是否侵害名誉权?
    原告李某与王某等九被告均系经营客车运输的个体业主。双方在经营期间,由于利益驱动,常为争抢线路、客源之事发生争执。2004年8月,九被告先后向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了《强烈要求查处以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控告材料,要求追究李某杀人罪等罪行。后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材料后,对原告进行了调查,均未予以证实。原告得知是被告举报、控告后,便以其名誉权受到侵犯而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检举、控告原告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是通过合法渠道,善意向组织反映情况,即使反映的情况不完全真实也不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且原告也没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及损害后果,缺乏构成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要件,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8
    239人看过
  • 错认犯罪嫌疑人构成名誉侵权吗
    案情2003年9月7日下午,被害人李某女在回家的路途中遭人强暴,李-女不认识作案人,但她认为作案人与其熟悉的一吴姓男子长得相像,便认为作案人是他的兄弟吴某。第二日,李-女便到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吴某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9月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对吴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排除了吴某作案的嫌疑,吴某于2003年9月15日被释放。被释放后吴某便一直生活在焦躁、悲伤和忧郁的情绪之中,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的创伤,其工作生活受到了相应的影响,为了摆脱这种精神痛苦,吴某一纸诉状将李-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李-女赔偿精神赔偿损失费5000元。审判原告吴某诉称,我与李-女素不相识,李-女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指认我实施了强奸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了数日,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社会对我的评价急剧降低,要求李-女为我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被告李-
    2023-06-13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
      被侵犯姓名权了,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 侵犯姓名权的情况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是:(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
    • 假冒他人姓名刊登广告是否侵犯姓名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原告李x被告刘x被告王x原告与被告属同事关系且三人平时关系很好。2004年2月,被告刘x与王x为同原告李x开个玩笑,让原告大吃一惊,商定以原告的名义刊登一则征婚广告。于是,二被告共同起草了一则征婚广告,按照原告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其年龄、身高、学历、工资收入等情况,并以原告名义寄给了某青年杂志社。三个月后,某青年杂志社在“鸿雁往来”专栏中登出了这则广告。广告登出不久,原告便收到很多异性来信,要求与他建
    • 哪些行为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
    • 冒名办理结婚登记是否侵犯姓名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1
      可以起诉余某冒名顶替罪,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到法院只需要填写单据就行,证据已经很明显了。照实说,法院调查很容易就能调查明白的。 当然起诉后同时要附带,陈某和涂某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当然余某还要进行道歉和一定的经济赔偿,至于恢复名誉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姐姐没有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