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才有效。电子数据包括以下信息、电子文件:(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邮件、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注册日志等信息(4)文件、照片、音频、视频、数字证明、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5)其他以数字存储、处理、传输的可以证明文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为证时,应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为证时,应提供原件。电子数据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印刷品和其他可以显示的输出介质,被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短信和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QQ、微信、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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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记录能否作为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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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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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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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能不能作为起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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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短信能否成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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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 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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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短信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相关的证据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才有效。电子数据包括以下信息、电子文件:(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邮件、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注册日志等信息(4)文件、照片、音频、视频、数字证明、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5)其他以数字存储、处理、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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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手机短信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手机短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三)能够识别数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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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短信还能作为证据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1在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的证据相当普遍。对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尚未形成普遍认识,一般内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有代表性的判决。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一般手机功能无法修改短信内容。另外,手机短信是相关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手机号码,有时间,有内容,有名字,通过短信内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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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和短信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1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是有效的。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