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的要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9:06:37 235 人看过

一、土地建厂房需要哪些材料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2、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3、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自己的土地:

国有的话:

(1)是否拥有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该宗土地现在的城市规划是否允许进行工业建设,是否取得《施工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

自己的土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不是国家的就是农村集体所有的。

二、私房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1、用途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实践中,确实需要改变用途的,例如将原住宅改为商用的,必须经依法审批;

2、翻建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建房屋。城市私房多是毗邻而建,允许私房用地使用权人自建不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进行总体开发。

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有什么区别

一、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有什么区别

1、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区别如下:

(1)建筑面积一般是大于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2)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指的房屋面积,而土地使用权面积指的只是土地面积,这个土地面积是根据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的土地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转让房地产时需要满足哪些土地使用权要求?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有以下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
    2023-07-06
    45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2.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3.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4.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5.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6.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二、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不需要征得村委会同意。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
    2023-06-09
    162人看过
  • 办理沈阳铁西区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二、注意点: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024-01-22
    2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建厂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
    一、农村土地建厂土地使用证需要办理吗需要办理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二、土地使用证的申办程序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
    2023-04-18
    4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法律条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给抵押权人的行为。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有什么特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
    2023-02-24
    32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种类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1.土地利用权;2.权利的收益和处分权;3.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4.续期权;5.请求交付约定地块的权利。找法务提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负有严格的义务,当事人违反此种义务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其义务主要包括:1.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2.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义;3.支付其他相应补偿和费用的义务;4.返还土地的义务。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种类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种类包括:1.房屋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2.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3.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7-14
    3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移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原土地所有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原土地所有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 地 使 用 权 过 户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件。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土地使用权已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第一步是确保土地使用权已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2023-09-11
    476人看过
  • 工厂自建厂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一、工厂自建厂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需要缴纳1、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3、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
    2024-01-11
    74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一、村集体土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耕地征收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应以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确定。2、同理,对于耕地征收所造成的农民依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数额是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得出。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的方式来计算。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来确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在耕地征收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也需进行合理分配。其中,青苗补偿标准主要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为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最高可达一季度产值。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若能够获得收获,将不给予补偿。对
    2024-03-25
    382人看过
  • 在建厂房购买土地使用权要交税吗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要交契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等。一、房产税包含什么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税包含有:1、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0.05%;2、契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1.5%契税,反之则按3%;3、营业税,购房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要缴纳营业税为成交价的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4、成建谁,营业税的7%;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6、个人所得税。二、房产过户给父母要交什么税房产过户给父母要交的税有:(一)买卖过户: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二)赠与过户: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三)继承过户: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三、一个企业应交什么税企业要交的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个别企业还包括消费税、资源税
    2023-03-03
    4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哪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
    2023-03-25
    295人看过
  • 建设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条件?土地使用证包括哪几种?
    一、建设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条件?建设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土地取得方式合法,权属合法等条件。建设土地使用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而颁发的一个证件,这个过程不叫批准,叫登记。土地登记是一种依申请而作出的行为,不存在批准一说。土地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原则:权属合法,面积准确,四至清楚就可以。二、土地使用证包括哪几种?土地使用权证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
    2023-06-17
    363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
    一、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如下: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虽然法律规定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但法律并未规定限制农村房屋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满足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条件是,已有的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是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取得的。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适用于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会面临解决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而对于需要取得大面积土地用于长久生产经营,并需要兴建大批厂房的企业,建议企业从源头开始按照相应规定程序拿地,以避免因为合同无效等情形造成企业损失。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有哪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类包括:1.乡(镇)企业用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2023-09-29
    4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建厂房需要哪些手续?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2、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综上所述,一般的农村建设用地是可以建厂房的,但是农村的土地需要经过批准才能改变用途,而且审批的标准也比较严格,所以企业或个人想要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厂房,那么就需要准备完整的资料,以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以上就是“一般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全部内容,阅读。农村土地确权手续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
    2023-08-15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对方要求增加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
      如果是土地出让合同的话。一、对等法律关系是指土地出让合同的契约性;1、土地出让合同是基于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而签订的。合同的一大特征就是在平等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以相互支付一定对价为条件自愿订立合同,亦即契约自由原则。2、在不违背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土地出让合同主体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3、土地出让合同除国家意志优越于民事主体意志之外,出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具有一定对等性,即出让合
    •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一般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购房需要注意哪些土地使用年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居住用地出让期限最长不超过70年;工业用地最长不超过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长不超过40年。
    • 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纠纷中要注意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纠纷上诉状即承包地。你已经不是农村集体户口不能参与承包地划分。
    • 建厂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所以,正常的建厂途径肯定要由国家征收该土地,然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