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区分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6:40:08 339 人看过

一、物权的区分原则是什么

物权的区分原则是在民法中有着广泛的适用性,凡是以债权法上的行为作为原因的物权变动,必然适用这一原则,因债权法上的当事人的意思不能当然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的缘故。

但是,区分原则在物权中的适用也有一定的限制性:凡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原因而成立、生效的物权变动,如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事实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即发生物权的原始取得的情形,依法理可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故自然不适用区分原则。

二、物权特征有哪些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4.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

三、物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物权受到侵害,处理如下:

1.和解,是指物权人与加害人双方主动就受侵害的物权的恢复问题达成一致,以自力自救方式解决权利争议问题;

2.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3.仲裁,必须经当事人协议申请,不能强迫;

4.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以国家强制力来保护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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