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0:03:25 270 人看过

包括土地使用者依法获得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在特定条件下依法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应当包含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1、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合法手续,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租赁用于非农业建设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分离的民事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其次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具有衍生性2、具有物权性质3、通常具有明确的期限4、不可移动性5、个别性6、数量有限。

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征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2)用途、取得与权利内容的相关性

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关于权利的分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以权利的取得方式进行分类,在分类中土地用途并不起决定性作用;但前者从现行制度来看主要以土地用途做分类基础,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权采用不同方式取得,进而具有不同的权利内容。

(3)权利交易的受限制性

国家为保护耕地及垄断建设用地一级市场,限制非农业性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我国的土地资源虽然是国有,但是为了防止资源浪费,只要民事主体满足条件,并且提出获得土地使用的请求,就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法律的规定的流程,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之后需要到制定的机构缴纳税额,若是在获得土地后逃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1、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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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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