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由谁送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1:25:40 265 人看过

工伤认定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有此行为被行政相对人所认知,才对其发生法律效力。简单说就是,只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桌面上的工伤认定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因为还没有送达,还没有公布,工伤职工还不知晓认定的结果。所以,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才算完成了工伤认定。

根据《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86号文)最后一款,以完成工伤认定的时间为是否适用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分界线。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由谁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是怎样进行认定

首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次,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中,时常发现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情形,对于未经工伤认定,且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裁决,法院也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判决。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在仲裁前置程序中,应中止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在诉讼中,应以当事人未经工伤认定程序,且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三、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书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1、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部门如下:(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二、劳动监察举报和投诉区别第一、是主体不同。举报人所举报的事由必须与本人的利益没有利害关系或者直接的联系。投诉人所投诉事项必须涉及自己的利益,即投诉人本人就是权益被侵害人,否则,就应当按举报件处理。第二、是适用原则不同。对于举报内容,办案人员要严加保密;对于投诉内容,由于涉及投诉人本人,则无法保密。第三、是处理方式不同。对于举报事由,除举报人要求,调查结果一般不告知举报人。对于投诉内容,则必须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2023-06-13
    124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限指导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3-07-03
    51人看过
  • 重庆九龙坡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申报的,他或他的家属可以事故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请求赔偿,单位决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向单位请求赔偿。一、工伤认定如何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且能够说明自己的主张,劳
    2023-02-21
    58人看过
  • 串标由谁认定部门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由招标单位对串标行为进行认定,也可以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023-06-13
    2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快递是否送达?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6月29日讯:6月28日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举行听证会,就龙岗区诚鑫制品厂申请的行政复议案是否超过法定的60天期限问题进行听证。听证会上,《工伤认定书》快递出去后是否真正送达成为争论的焦点。会上,被申请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委托代理人罗云龙表示,2009年9月25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向龙岗区诚鑫制品厂陈昌群作出《工伤认定书》,随后10月9日以快递方式寄给该制品厂经营者谢进锋。10月12日妥投,邮单显示本人签收。因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认为2009年10月12日送达。同时,罗云龙提供了快递详情清单、邮局送达资料为证据材料。照此计算,诚鑫制品厂在今年6月23日提出行政复议时,早已超过了申请行政复议的60天的法定期限。但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是在2010年6月4日在龙岗社保分站拿到《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当天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提出,市人力资源和
    2023-06-10
    359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且能够说明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据此作出决定。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不能据此作出是否属于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此时,就需要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哪些证据可以采信,哪些证据不能采信。被调查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等应当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最后,如果经认定机构实地调查后,用人单位与职工有不同的主张,并且各自提供的材料及证据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时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职
    2023-06-10
    304人看过
  • 二审判决书由谁送达
    二审判决书由人民法院送达送达方式: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进行送达所采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到九十二条条对送达方式做了规定,规定的具体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向上述受送
    2023-06-11
    249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由谁送达
    离婚调解书由法院主持送达。1、开庭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2、法院出调解书,有的是等一会就可以出来,闭庭时就出来调解书了,如果法院可以很快盖章的话,就可以领走了。3、如果开庭当天不能出,也会很快出来,给被告打电话来取或者是寄送都是可以的。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刻生效,送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法院主持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一经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能力,不存在事后反悔,除非是因为物产分配不公或者某一方有欺诈行为,别一方可以直接发起诉讼,申请重新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此时的意义已经不属于离婚案件,而是真接划归入民事案件处理。什么是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
    2023-06-14
    245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如何对待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3-05-03
    281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多久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要多久才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29
    183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工伤鉴定的权力
    因提出的行政复议未被受理,辽宁足球俱乐部球员曲乐恒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告上法庭。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曲乐恒坐着轮椅参与了庭审。原告曲乐恒诉称,2000年4月26日训练期间,原告在自由活动快要结束阶段,根据俱乐部要求返回俱乐部,途中,因俱乐部职业球员张玉宁违章驾车造成原告重伤。经交通队认定,张玉宁负全部责任。2001年1月4日,辽宁足球俱乐部对曲乐恒作出非因公负伤的处理决定。2001年2月13日,曲乐恒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辽宁足球俱乐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2005年7月31日,曲乐恒在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得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于当月20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但该决定并未向曲乐恒送达,也未向曲乐恒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2005年8月21日,曲乐恒向劳
    2023-06-10
    380人看过
  • 去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
    一、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
    2023-08-17
    1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应由谁保管签收
    一、社保局《工伤认定书》送达单位时应该由谁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二、送达的方式有哪些(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
    2023-03-30
    102人看过
  • 进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核实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
    2023-03-2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更多>

    #工伤认定书
    相关咨询
    • 急?劳动保障部门对临时工工伤认定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9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决定有无时限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 工伤认定书送达时间未送达劳动者可否要求鉴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由人社局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书没有送达经工伤职工显然存在程序瑕疵,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出具认定决定书。如果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去指定医院按人社局的通知说明情况,一般也是可以鉴定的,因为鉴定机构一般有人社局发过去的名单。《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
    • 医疗期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决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工伤医疗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医院根据规定期限内,掌握职工的休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一年。
    • 劳动局送达工伤认定书是2020年.12.10日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关于工伤认定书邮寄给我吗?是可以的,一般是工伤职工到劳动局工伤科领取。 1.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