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包含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6:32:46 123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就不动产登记展开的,若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职责义务,比如违法向他人泄露登记信息,比如因失误登记错误等,给登记者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关人员还要被处分,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因夫妻离婚导致权属发生转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离婚证原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或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登记费用。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不同地区办理过户手续及收取的费用可能有一些差别,具体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二、房屋过户的费用谁出

房屋的过户费用在一般情形下,由卖方承担。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债务纠纷的房子能否进行买卖

债务纠纷的房子能买,但是可能会有风险。当事人考虑是否购买需要了解清楚房产以及债务的偿还情况,决定购买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房屋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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