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此外,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政府批准。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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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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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何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8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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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怎样规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2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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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0条规定全部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2秦岭范围内除禁止、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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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原文内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工作负总责。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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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1条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9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